尚善和她的姐姐一样,守时不迟到。她准时出现在我们约好的地方。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悼念可以由她的服饰和举止看得见。尚善一身黑蓝色的衣服,把头发简单的束在脑后,一脸素颜。
她把箱子交给我,我打开一看,立刻热了眼眶,里头全是我和尚真的回忆剪贴簿。
“这些是我收拾出来的书籍和一些CD。这些书都是我姐姐说过你爱看的。这片绝版CD,是你当时在日本的二手书店为她找的。还有这片音乐全集,是姐姐花了一段时间浏览不同的音乐网络而获得的成果,来不及交给你,现在由我来交给你了。”
她匆匆的交代,是为了不要酝酿眼泪累积的时间。尽管如此,她的眼睛还是红了。
我拿着尚真为我烧录的音乐全集,感觉暖暖的。我曾经对她说过我近来升了职,压力大了,她说她要找一些减压的音乐给我。她没有让我等太久,只是无法将这份心意亲手交给我。
我用手指轻轻柔柔的巡视过了书本。一些是她曾经借过我看,一些则是我们讨论过里头的内容的。她都用心的把它们包好,珍惜着。
这些,都是我们感情建立的地方。
我把那个绝版的CD递给尚善。
“这个,既然是我送的,现在就转让给你吧。”我知道尚真有一个与她志趣相投,也一样爱听音乐的妹妹。
“不。虽然我很欢喜,但是,我相信如果姐姐来得及交代,她也会这么做。她一定会把东西交给最适当的人。”尚善醒醒鼻子,继续说:“它是你们共有的回忆,你就是最适合拥有它的人。”
我只好把它重新收下。
“你的家人,尤其是你的父母,还好吗?”
“嗯,大家已经接受了事实,目前,我在处理着所有的东西,尽量不让妈妈触景伤情。”
“难为你了。”
“我要走了,我约了书芸姐-相信你也认识吧,我要把姐姐的一些东西交给她。”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不妨说出来。”
“谢谢。”她转身走了,几步后,她回头问我:“你会记得她吗?你会记得姐姐吗?”
“永远。”我点头。
尚真也问过我这个问题,记得那个时候她在某个嘛嘛档遇到一位大学时期曾同房半年的室友,对方把她的名字忘了。
我还记得当时她扁着嘴巴,伤心的说:
“我们当时常聊天聊到深夜,连书也忘了读。她这么快就把我忘了。”
我安慰着她,她意犹未尽的问我: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见面了,好久好久之后,你也会像这样子的把我忘了吗?”
“不会。” 我笑了,“你一定会常常联络我的,我怎么有可能忘记你呢?” 我记得当时的我坚定的回答
“不会。”我把怀中的箱子抱得紧些,“即使你再也不会联络我,我也不会忘记你的,尚真。”这是我现在的答案。
一些人,是你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他的名字,是心中的一颗朱砂痣。
尚真,这颗朱砂痣,曾经是我心中的太阳。
她的乐观,是黑暗沮丧的我永不缺席的太阳。
那一年,我失恋兼失业,窝在家中与啤酒罐过日子。她来了,二话不说,把啤酒从我手中抢走,说“有什么东西不可以好好的讲?有什么挫折不可以好好的过?非要喝这些东西跟大脑跟理智过不去?”
那一次,我酒醒了之后,人也跟着清醒了。
之后,我戒了酒,振作起来,重新上网投求职信,比以前更费心于我的事业。从此以后,我平步青云。我已经习惯与她分享我的成功和快乐,她的微笑像暖暖的阳光,让我的喜悦长得更茁壮。不过,内心深处,也只有我知道,只有她,见过最窝囊的自己。
她是一个聪明善良的女生。她总懂得用她最聪明的方法来面对不同的我。当我需要人和我讨论时,她会一脸严肃的和我分析争辩;当我需要放轻松时,她不会提让人烦恼的课题,还会和我一样疯疯癫癫的;当我只需要耳朵听我诉苦时,她会眨着眼睛,静静的听我说话。她会关心我的未来,担心我的健康。
尚真,这个名字,不再只是个名字,对我来说,是一个意思,无论这个世界多么虚假无奈,在某个角落,在电话里的名单里头,还有尚真这个人,尚真真挚挚的对待我。
可是,最近,这颗太阳失了色,它殒落了,那一个蓦然的冲击弄痛了许多爱她的人,那些四溅的碎片在每一个人,包括我心中烙成了朱砂痣――尽管不再发光发热,却永远的留在那儿。
回到家里,我急不及待的用电脑打开尚真给我的音乐全集,原来尚真还贴心的为我准备了各类型的音乐,有睡前放松的,有轻松减压的,有帮助创意思考的,有古典的,也有近代的音乐,这些,她都一一的排列好。我需要的,她都为我想好了。
有一些人,她对你的关心,更胜你自己待你自己,难得的是,她没有要求些什么。直到她离开了,你才发觉你尚欠她一句谢谢。
此时此刻,我才发现,尚真殒落的碎片,也溅进我眼里了。
我哭了,真正的哭了。
Friday, March 20, 2009
落难的大卫
大卫的名字原本不叫大卫,他说他安这个名字只为了顾客方便。有个容易记的名字,办起事来也容易。
其实我说啊,他叫大卫是因为某个男人的缘故。
他爱看球。有一天他设计了一个发型,当晚,我们出来喝茶时,他把头向左向右转得像只猫头鹰的问我们:
“我像不像大卫贝坎。”
我们马上笑得翻桌滚地,然后把他的新头从发尖到脚趾评得一文不值。
怪不了我们的无情无礼。大卫,我,阿潘,阿森和阿东是在中学起便认识的朋友,我们共度过许多岁月,笑过,也相骂过。我们一起混的那么久了,仿佛忘记了对对方说赞美的话。
说真的,此大卫不像彼大卫。这个善良的大卫,即使把他的大头照拼图拆得零碎,也找不到哪一个片与那个黄头发的大卫有一丝相似之处。
不过,话说起来,大卫还真的有个貌似维多莉亚女友。
他们刚开始没多久。一天,大卫把他的女神带出来与我们见面。不见还好,一见了,我们都猛摇头。尤其是阿潘,反应大得很,他立刻便说这个女人只会拖累大卫。我不懂得看相,只觉得我与这个把厚厚的妆涂上后还要三两分钟跑去洗手间补妆的女人一定谈不来。唉,没办法,谁叫她是大卫选的对象?
大卫把女神捧上家里的神座供奉没多久后,大卫的家,也不见得安宁些。
倒是每一次的见面,我们总会有新的故事听。
高品味的维多莉亚不懂从那儿搬了一套据说是古董的瓷桌瓷凳放在大卫的家里,我不懂这个据说给慈禧太后坐过的凳子有没有香一些。只是自此之后,我们每次在他客厅里移动时总会碰到这些凳子,我开始怀疑这个维多莉亚是在讽刺还是在暗示大卫换一间更大的公寓。
充满爱心的维多莉亚没多久又养了一只西施犬,然后不时要大卫帮忙照顾,这只刚断奶的小西施夜夜吠个不停。公寓的警卫好几次上门警告他不得在公寓养狗,而让大卫苦恼不已。我开始怀疑这其实是一个阴谋,是维多莉亚要迫使大卫换一间洋房。
好学的维多莉亚之后还说要玩精进玩上课。先是学法文,说什么改天与大卫往法国旅行时会派上用场。后来,听说她无法把那种得把舌头卷起的发音弄清楚而放弃,改学日文。不用说,这一报名一换系所用的花费,还是大卫出的钱。
人缘及佳的维多莉亚常常有应酬,所以每一次逛街为大卫添新装时总会“顺便” 买一两套给自己。她说用大卫的钱然后漂漂亮亮穿给大卫看乃是一种投资。
还好大卫除了正职为电子工程师外,还兼卖直销。不然,我们批他不出三年,肯定负资产报穷。虽然日子不见拮据,只是,现在的大卫,不再花心机在头上,更不会在意自己像不像大卫贝坎。还有,平时他工作累得就连神气也不像另一个大卫了,还看什么皇马曼联?
我们全部人听了这些故事,都会忍不住喷茶。我们喷茶,大卫出血。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纷纷表达自己对维多莉亚的看法,语气尖锐的只差还没有开口怂恿他换女朋友。
听完我们对维多莉亚的不满后,大卫并没有对我们为他出头和关心而感到欢喜些,反而尴尬的坐在那儿任我们高谈他的维多莉亚。我后来才发觉。那一刻,也许大卫把故事说出来,要的并非是我们这些反应吧?
没多久后,大卫好数次推辞出席我们的聚会。渐渐地,大卫悄悄的淡出我们的圈子。有一会儿,我在街上偶然碰见他,问他缘故,他才支支吾吾的说维多莉亚不喜欢他与我们见面,说我们庸俗不可耐。
我当时气愤难填。后来我把话传给大家听,他们竟然比我还生气,说什么妲妃狐妖附身,商纣王败江山、红颜祸水、大卫从此落难、永不超生等等。后来大家聊得兴起,竟然还把矛头指向我,
“都是你的错,为什么你当初不要找大卫做男朋友。”阿森说。
“是啊,如果你如今是我们的嫂子,大卫便不会就此沦陷落难。”阿东随着附合。
我顿时觉得啼笑皆非,也觉得他们很无聊。也许清高的维多莉亚说的对,我们确实是庸俗不可耐。一直以来,我们总以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或者声音大了一些便自认这是所有的声音。或许,大卫可以在维多莉亚身上找到一些我们不能给到他的友善。大卫觉得甘之若饴的东西,我们无法给他肯定之余,还一厢情愿的喂他更多的苦药。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大卫对我们无义的转变态度。
也许是我们该检讨,学习平衡一点待人。即使是多年老友,也需要中肯的语言,肯定和赞美。
看着眼前的大家为失去一个朋友而气冲冲的张牙舞爪,我越来越难过,也为落难的大卫难过。无论是我们这班朋友,还是维多莉亚,他的际遇,还是倒霉的。
大卫原本不叫大卫。但是,如果给我选择,我还是喜欢叫大卫为陈伟强,叫阿潘为潘天财,叫阿森为沈文发,叫阿东为董明辉。听起来,虽然是土土的名字,却是最真的学生时代用的代号,那些我们永远不会发觉已经错过的岁月。
其实我说啊,他叫大卫是因为某个男人的缘故。
他爱看球。有一天他设计了一个发型,当晚,我们出来喝茶时,他把头向左向右转得像只猫头鹰的问我们:
“我像不像大卫贝坎。”
我们马上笑得翻桌滚地,然后把他的新头从发尖到脚趾评得一文不值。
怪不了我们的无情无礼。大卫,我,阿潘,阿森和阿东是在中学起便认识的朋友,我们共度过许多岁月,笑过,也相骂过。我们一起混的那么久了,仿佛忘记了对对方说赞美的话。
说真的,此大卫不像彼大卫。这个善良的大卫,即使把他的大头照拼图拆得零碎,也找不到哪一个片与那个黄头发的大卫有一丝相似之处。
不过,话说起来,大卫还真的有个貌似维多莉亚女友。
他们刚开始没多久。一天,大卫把他的女神带出来与我们见面。不见还好,一见了,我们都猛摇头。尤其是阿潘,反应大得很,他立刻便说这个女人只会拖累大卫。我不懂得看相,只觉得我与这个把厚厚的妆涂上后还要三两分钟跑去洗手间补妆的女人一定谈不来。唉,没办法,谁叫她是大卫选的对象?
大卫把女神捧上家里的神座供奉没多久后,大卫的家,也不见得安宁些。
倒是每一次的见面,我们总会有新的故事听。
高品味的维多莉亚不懂从那儿搬了一套据说是古董的瓷桌瓷凳放在大卫的家里,我不懂这个据说给慈禧太后坐过的凳子有没有香一些。只是自此之后,我们每次在他客厅里移动时总会碰到这些凳子,我开始怀疑这个维多莉亚是在讽刺还是在暗示大卫换一间更大的公寓。
充满爱心的维多莉亚没多久又养了一只西施犬,然后不时要大卫帮忙照顾,这只刚断奶的小西施夜夜吠个不停。公寓的警卫好几次上门警告他不得在公寓养狗,而让大卫苦恼不已。我开始怀疑这其实是一个阴谋,是维多莉亚要迫使大卫换一间洋房。
好学的维多莉亚之后还说要玩精进玩上课。先是学法文,说什么改天与大卫往法国旅行时会派上用场。后来,听说她无法把那种得把舌头卷起的发音弄清楚而放弃,改学日文。不用说,这一报名一换系所用的花费,还是大卫出的钱。
人缘及佳的维多莉亚常常有应酬,所以每一次逛街为大卫添新装时总会“顺便” 买一两套给自己。她说用大卫的钱然后漂漂亮亮穿给大卫看乃是一种投资。
还好大卫除了正职为电子工程师外,还兼卖直销。不然,我们批他不出三年,肯定负资产报穷。虽然日子不见拮据,只是,现在的大卫,不再花心机在头上,更不会在意自己像不像大卫贝坎。还有,平时他工作累得就连神气也不像另一个大卫了,还看什么皇马曼联?
我们全部人听了这些故事,都会忍不住喷茶。我们喷茶,大卫出血。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纷纷表达自己对维多莉亚的看法,语气尖锐的只差还没有开口怂恿他换女朋友。
听完我们对维多莉亚的不满后,大卫并没有对我们为他出头和关心而感到欢喜些,反而尴尬的坐在那儿任我们高谈他的维多莉亚。我后来才发觉。那一刻,也许大卫把故事说出来,要的并非是我们这些反应吧?
没多久后,大卫好数次推辞出席我们的聚会。渐渐地,大卫悄悄的淡出我们的圈子。有一会儿,我在街上偶然碰见他,问他缘故,他才支支吾吾的说维多莉亚不喜欢他与我们见面,说我们庸俗不可耐。
我当时气愤难填。后来我把话传给大家听,他们竟然比我还生气,说什么妲妃狐妖附身,商纣王败江山、红颜祸水、大卫从此落难、永不超生等等。后来大家聊得兴起,竟然还把矛头指向我,
“都是你的错,为什么你当初不要找大卫做男朋友。”阿森说。
“是啊,如果你如今是我们的嫂子,大卫便不会就此沦陷落难。”阿东随着附合。
我顿时觉得啼笑皆非,也觉得他们很无聊。也许清高的维多莉亚说的对,我们确实是庸俗不可耐。一直以来,我们总以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或者声音大了一些便自认这是所有的声音。或许,大卫可以在维多莉亚身上找到一些我们不能给到他的友善。大卫觉得甘之若饴的东西,我们无法给他肯定之余,还一厢情愿的喂他更多的苦药。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大卫对我们无义的转变态度。
也许是我们该检讨,学习平衡一点待人。即使是多年老友,也需要中肯的语言,肯定和赞美。
看着眼前的大家为失去一个朋友而气冲冲的张牙舞爪,我越来越难过,也为落难的大卫难过。无论是我们这班朋友,还是维多莉亚,他的际遇,还是倒霉的。
大卫原本不叫大卫。但是,如果给我选择,我还是喜欢叫大卫为陈伟强,叫阿潘为潘天财,叫阿森为沈文发,叫阿东为董明辉。听起来,虽然是土土的名字,却是最真的学生时代用的代号,那些我们永远不会发觉已经错过的岁月。
断掌
有时候,她相信,不管是天生的,还是后期的影响,这断掌,决定了她的命运。
别人眼中的她,是敢怒敢言,却又待大家亲切,率直且值得大家信任的一个人。却没有人知道,她手中的秘密。
如果不是这断掌,她才不是这个样子。
那一年,她大一,也许是寂寞吧,也或许是想要找个人管接送,她和同系的阿明谈恋爱了。恋爱的开始,阿明充当他的司机,对她的差遣乐于从命。她也乐得有人宠,不需挤巴士。对于女生有这样被保护的权利,她甘之若饴。
日子久了,阿明觉得这个甜蜜的任务,仿佛是苦涩的负担。她也开始埋怨他的不准时了,但,没办法,她还需要阿明载她到处去,即使只是去个图书馆。她宁愿等他,因为,她已经习惯了这份依赖。
有一天,她到城中与朋友看电影,耽搁了时间,回来时已经没有了巴士。她在地铁站致电给阿明,却换来他不耐烦的声音:
“今天利沃浦大战阿申纳,我在阿周的家里看球。”
阿周的家,离开地铁站只有十分钟路程,他却不甘于为她而中场休息。
我是他的女朋友,应该体谅。
她随即压抑了心里想要说的话,只说了简单的三个字“没关系。”便把电话挂上了。
反正这里离家也不远。
她决定不再任性的烦着阿明,举步便走路回家。也许那天有点精神恍忽,她穿过住宅区的小巷时,忘了朋友的告诫说这里的治安不好。
一阵电单车声突如其来的从后而至,她只觉得右手掌一阵剧痛,回过神来,她的皮包已经脱手了。歹徒用刀片割断皮包的带子,却把她手掌也割了。
只有那短短的几秒。电单车扬长而去,她握着她血淋淋的手掌喊:
“救命啊!”
她也不懂当时是谁送她去医院。她只记得当时医生说需要缝针。
那天,她在医院躺了一个晚上。她平静下来,只联络了妈妈和好朋友,素绮。她无法原谅阿明,也就没有联络阿明。隔天阿明也没敢来探她,他就自然的从此在她生命里除名。
还好,伤口不深。但,她原本的掌纹已经近乎横跨过一条线,如今,更是顺理成章的成了断掌。这刀,足以把她的手掌清楚的画个楚河汉界。
她缺了一个星期的课,一切的笔记和报告,都是素绮代她处理的。那个学期,她甚至在所有的报告及功课中,都有了免打字的特权。
家属小康的她,爸爸却因为她的安全为由,不作深虑,便买了一辆车给她。家里唯一的哥哥答应帮她还车期,直到她毕业找到工作为止。
就这样,她成了有车一族。考牌良久却没有实战经验的她,逼着把自己锻炼的勇敢一些,甚至学会了应付横冲直撞的路霸,还有敲诈女生的汽车技术员。
她那断了的掌,由紧紧握着驾驶盘,变成了公路上穿梭的熟手。
奇怪!有了车子后,她胆子也大了起来,她开始懂得为自己解决问题。渐渐的,她是教授眼中好学坚毅的学生,在社团中勇于承担各种任务。后来毕业当了社会新鲜人,她自信依然,用那断了的掌,把种种人事及事业难题,应付得游刃有余。没多少年后,她升了职,事业平步青云。
有人说断掌女生属命硬,并得以成就大事。
她对这个说法一笑置之,但,她无法不承认,这横过她手掌的线,也是她生命的分水岭,它让她开始知道家人好友的好,看清人生冷暖,也因此认识了自己。
如果不是这掌断了,它也许还被人紧紧牵着,嗯,还是它会紧紧套着别人?
其实,她早已原谅了阿明。这段日子,什么都过去了,她不是未能对阿明释怀,她也不是没有男生对独立自主的她青睐,而是,她还不想用这断了的掌,为某人煮饭。她开始觉得她是靠这断了的掌给自己争取幸福,而并非靠某个人。
妈妈不是不担心她的终身大事。各位安娣阿姨在过年过节时见了她,也明显的催她起来了,有时候,当她听得快要失去礼貌微笑的耐心时,她便会摊开右掌心,三两拨千斤的笑着说:
“断掌女,克夫命。安娣请问你有好人家介绍吗?”
又有谁去管,她这掌,是天生断的?还是人为的?
别人眼中的她,是敢怒敢言,却又待大家亲切,率直且值得大家信任的一个人。却没有人知道,她手中的秘密。
如果不是这断掌,她才不是这个样子。
那一年,她大一,也许是寂寞吧,也或许是想要找个人管接送,她和同系的阿明谈恋爱了。恋爱的开始,阿明充当他的司机,对她的差遣乐于从命。她也乐得有人宠,不需挤巴士。对于女生有这样被保护的权利,她甘之若饴。
日子久了,阿明觉得这个甜蜜的任务,仿佛是苦涩的负担。她也开始埋怨他的不准时了,但,没办法,她还需要阿明载她到处去,即使只是去个图书馆。她宁愿等他,因为,她已经习惯了这份依赖。
有一天,她到城中与朋友看电影,耽搁了时间,回来时已经没有了巴士。她在地铁站致电给阿明,却换来他不耐烦的声音:
“今天利沃浦大战阿申纳,我在阿周的家里看球。”
阿周的家,离开地铁站只有十分钟路程,他却不甘于为她而中场休息。
我是他的女朋友,应该体谅。
她随即压抑了心里想要说的话,只说了简单的三个字“没关系。”便把电话挂上了。
反正这里离家也不远。
她决定不再任性的烦着阿明,举步便走路回家。也许那天有点精神恍忽,她穿过住宅区的小巷时,忘了朋友的告诫说这里的治安不好。
一阵电单车声突如其来的从后而至,她只觉得右手掌一阵剧痛,回过神来,她的皮包已经脱手了。歹徒用刀片割断皮包的带子,却把她手掌也割了。
只有那短短的几秒。电单车扬长而去,她握着她血淋淋的手掌喊:
“救命啊!”
她也不懂当时是谁送她去医院。她只记得当时医生说需要缝针。
那天,她在医院躺了一个晚上。她平静下来,只联络了妈妈和好朋友,素绮。她无法原谅阿明,也就没有联络阿明。隔天阿明也没敢来探她,他就自然的从此在她生命里除名。
还好,伤口不深。但,她原本的掌纹已经近乎横跨过一条线,如今,更是顺理成章的成了断掌。这刀,足以把她的手掌清楚的画个楚河汉界。
她缺了一个星期的课,一切的笔记和报告,都是素绮代她处理的。那个学期,她甚至在所有的报告及功课中,都有了免打字的特权。
家属小康的她,爸爸却因为她的安全为由,不作深虑,便买了一辆车给她。家里唯一的哥哥答应帮她还车期,直到她毕业找到工作为止。
就这样,她成了有车一族。考牌良久却没有实战经验的她,逼着把自己锻炼的勇敢一些,甚至学会了应付横冲直撞的路霸,还有敲诈女生的汽车技术员。
她那断了的掌,由紧紧握着驾驶盘,变成了公路上穿梭的熟手。
奇怪!有了车子后,她胆子也大了起来,她开始懂得为自己解决问题。渐渐的,她是教授眼中好学坚毅的学生,在社团中勇于承担各种任务。后来毕业当了社会新鲜人,她自信依然,用那断了的掌,把种种人事及事业难题,应付得游刃有余。没多少年后,她升了职,事业平步青云。
有人说断掌女生属命硬,并得以成就大事。
她对这个说法一笑置之,但,她无法不承认,这横过她手掌的线,也是她生命的分水岭,它让她开始知道家人好友的好,看清人生冷暖,也因此认识了自己。
如果不是这掌断了,它也许还被人紧紧牵着,嗯,还是它会紧紧套着别人?
其实,她早已原谅了阿明。这段日子,什么都过去了,她不是未能对阿明释怀,她也不是没有男生对独立自主的她青睐,而是,她还不想用这断了的掌,为某人煮饭。她开始觉得她是靠这断了的掌给自己争取幸福,而并非靠某个人。
妈妈不是不担心她的终身大事。各位安娣阿姨在过年过节时见了她,也明显的催她起来了,有时候,当她听得快要失去礼貌微笑的耐心时,她便会摊开右掌心,三两拨千斤的笑着说:
“断掌女,克夫命。安娣请问你有好人家介绍吗?”
又有谁去管,她这掌,是天生断的?还是人为的?
及时雨
这场雨迟到了。原本雨季的九月干旱,将近十月才刮风。
她付钱时,面包师傅这么对她说。
嗯。她点点头。两人同时望向乌云密布的天空。
没关系,这场雨对我没影响,反正我不打算出门。反正,她哪里都不想去。
只是大雨来临前,迎面的阴霾给了她压迫感。像一天天的心情,下沉。
她回到家,衣角已经给急不及待落下的粉粉细雨给沾上。她怀里护着的面包总算免于浩劫。雨势很快的大了起来。她把面包搁在桌上,对着面包棒和它的伙伴们,她突然有了搓粉的冲动。
自从他走了,她也就不曾开过满是粉的桌子。
她学做面包是为了他,她此刻窝在家里疗伤也是为了他。天空可以不依时干旱可以任性的下雨,为何我做不到自己情绪的主人?算了,为了自己,搓一个面团出来吧。
水倒在砌得像井的粉堆里,外头的雨也像要冲掉什么记忆似的,不曾小过。
粉开了,她用熟悉的手势搓着面团。外头开始刮风了。该死,忘了关窗,现在满手是粉怎么关?唉!算了吧。面团没有听话的意思,越搓越沾手。风把外面的眼泪带进来,带到她面前。半小时过去了,面团没有脱手的意思。啪!她丧气的把面团摔在桌上。
你一定是一早就已经知道结果会是这样。她对着面团说。郁闷的天气压缩成的雨点像幽灵般的无所不在。她把白布铺在面团上任它发酵,像要把逝世的开心瞑目,像无力的逃避。
酵母噘食,心情变酸。看不见的始终存在着,无论怎么样子努力的掩饰。
这场雨最终影响的不只是面团。
她窝在沙发上,用被单把自己盖起来。像厨房桌上的那团东西。她拿起手机,想要拨电话,却又不肯定谁愿意接听。打给蒋颂吧,她又想不到有什么开场白。她便这样那着手机发呆, 看着窗外不甘示弱的雨。下的没有理由的大雨让她丧失了远处的美景。
门铃响了。大约在一小时后。竟是蒋颂。
如果有心灵感应这种东西,那一定是蒋颂。
你在干什么?我这趟来是看你饿死了没有。蒋颂一进门便辟哩吧拉的,嘴巴虽硬着,手里却捧着一大袋的干粮,脚跟直踏入厨房,冰箱随即被打开。
只有好朋友才会放肆的开你的冰箱。她依在门阑静静的看着她,两颊重新刻上深深的一点。
咦,你做面包?
不成了,讨厌的雨坏了面团。
雨?讨厌?还记得上回我们去瓜拉雪兰莪看萤火虫时,撑船的说那是黄昏的一场雨后十年难得一见的美景时你还称说这场雨来得正好。
上回?...。她又静了下来。那真的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久得在她遇上他之前。在他之后,他们踏遍马来西亚的名胜地,但是照片里也只有她和他,没有傻傻的姐妹们摆甫士当背景。基本上,那时,她所有的风景也只有他。
一开始她还接到她们的旅行邀请,后来她拒绝得惯了,她们也招得累了。事情搁的久了便成了顺其自然的淡去。她多久没有和一干姐妹,包括蒋颂见面了?她有点不好意思的垂下了头。
来,让我看看,面团真的没救了吗?她掀开不吉利的白布,重新捏造面团,用更熟悉的手法重新搓了起来。
经过发酵,水分耗尽,被揉的面团发出柔柔的滋~声。像听话的猫在主人的掌心撒娇。
你忘了时间的重要喔!蒋颂像以往教导她般叮咛着。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没有东西是不会变的。她再来的叮咛却好像跟面包没关系。
蒋颂的教导一向是最细心最倾全力的。尤其当蒋颂知道她的他爱吃面包时,更是努力教导她助她营造这一份幸福。如今的蒋颂也是想让她幸福的。她随手左抓一把核桃,右捏一撮瓜子和在面团里。
你清减了许多,不许你减肥啦,你乖乖给我吃完冰箱里我买的东西。
还有这堆面包。她把句子接了下去,然后咧嘴笑了。
知道就好。蒋颂把成型的面团推进烤箱。我们会在季侯风过境后去肯逸湖旅行,大伙儿都想你带柄吉它去。蒋颂试探着。
嗯,我会到。
希望你不会刮大风噢。
呃?
放飞机啦。
不会,我只会下一场清凉的雨。她搭腔,两人恢复了以往的唇枪舌箭。
雨要下得及时,不然会给人家诅咒。蒋颂吐吐舌,提了皮包就走。
蒋颂刚离开,天空即放晴,空气里蕴藏着被汽车制造的废气消失的无影无踪。她重新把头探出窗外。远处的山峦重现,其实美景从未离开过她的窗沿。
没有人提及她失恋,也没有人提醒她远离了朋友多久。
但是,奇怪,蒋颂的离开却像雨卷走了沉重的一切。
嗯,好一场及时雨。
她付钱时,面包师傅这么对她说。
嗯。她点点头。两人同时望向乌云密布的天空。
没关系,这场雨对我没影响,反正我不打算出门。反正,她哪里都不想去。
只是大雨来临前,迎面的阴霾给了她压迫感。像一天天的心情,下沉。
她回到家,衣角已经给急不及待落下的粉粉细雨给沾上。她怀里护着的面包总算免于浩劫。雨势很快的大了起来。她把面包搁在桌上,对着面包棒和它的伙伴们,她突然有了搓粉的冲动。
自从他走了,她也就不曾开过满是粉的桌子。
她学做面包是为了他,她此刻窝在家里疗伤也是为了他。天空可以不依时干旱可以任性的下雨,为何我做不到自己情绪的主人?算了,为了自己,搓一个面团出来吧。
水倒在砌得像井的粉堆里,外头的雨也像要冲掉什么记忆似的,不曾小过。
粉开了,她用熟悉的手势搓着面团。外头开始刮风了。该死,忘了关窗,现在满手是粉怎么关?唉!算了吧。面团没有听话的意思,越搓越沾手。风把外面的眼泪带进来,带到她面前。半小时过去了,面团没有脱手的意思。啪!她丧气的把面团摔在桌上。
你一定是一早就已经知道结果会是这样。她对着面团说。郁闷的天气压缩成的雨点像幽灵般的无所不在。她把白布铺在面团上任它发酵,像要把逝世的开心瞑目,像无力的逃避。
酵母噘食,心情变酸。看不见的始终存在着,无论怎么样子努力的掩饰。
这场雨最终影响的不只是面团。
她窝在沙发上,用被单把自己盖起来。像厨房桌上的那团东西。她拿起手机,想要拨电话,却又不肯定谁愿意接听。打给蒋颂吧,她又想不到有什么开场白。她便这样那着手机发呆, 看着窗外不甘示弱的雨。下的没有理由的大雨让她丧失了远处的美景。
门铃响了。大约在一小时后。竟是蒋颂。
如果有心灵感应这种东西,那一定是蒋颂。
你在干什么?我这趟来是看你饿死了没有。蒋颂一进门便辟哩吧拉的,嘴巴虽硬着,手里却捧着一大袋的干粮,脚跟直踏入厨房,冰箱随即被打开。
只有好朋友才会放肆的开你的冰箱。她依在门阑静静的看着她,两颊重新刻上深深的一点。
咦,你做面包?
不成了,讨厌的雨坏了面团。
雨?讨厌?还记得上回我们去瓜拉雪兰莪看萤火虫时,撑船的说那是黄昏的一场雨后十年难得一见的美景时你还称说这场雨来得正好。
上回?...。她又静了下来。那真的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久得在她遇上他之前。在他之后,他们踏遍马来西亚的名胜地,但是照片里也只有她和他,没有傻傻的姐妹们摆甫士当背景。基本上,那时,她所有的风景也只有他。
一开始她还接到她们的旅行邀请,后来她拒绝得惯了,她们也招得累了。事情搁的久了便成了顺其自然的淡去。她多久没有和一干姐妹,包括蒋颂见面了?她有点不好意思的垂下了头。
来,让我看看,面团真的没救了吗?她掀开不吉利的白布,重新捏造面团,用更熟悉的手法重新搓了起来。
经过发酵,水分耗尽,被揉的面团发出柔柔的滋~声。像听话的猫在主人的掌心撒娇。
你忘了时间的重要喔!蒋颂像以往教导她般叮咛着。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没有东西是不会变的。她再来的叮咛却好像跟面包没关系。
蒋颂的教导一向是最细心最倾全力的。尤其当蒋颂知道她的他爱吃面包时,更是努力教导她助她营造这一份幸福。如今的蒋颂也是想让她幸福的。她随手左抓一把核桃,右捏一撮瓜子和在面团里。
你清减了许多,不许你减肥啦,你乖乖给我吃完冰箱里我买的东西。
还有这堆面包。她把句子接了下去,然后咧嘴笑了。
知道就好。蒋颂把成型的面团推进烤箱。我们会在季侯风过境后去肯逸湖旅行,大伙儿都想你带柄吉它去。蒋颂试探着。
嗯,我会到。
希望你不会刮大风噢。
呃?
放飞机啦。
不会,我只会下一场清凉的雨。她搭腔,两人恢复了以往的唇枪舌箭。
雨要下得及时,不然会给人家诅咒。蒋颂吐吐舌,提了皮包就走。
蒋颂刚离开,天空即放晴,空气里蕴藏着被汽车制造的废气消失的无影无踪。她重新把头探出窗外。远处的山峦重现,其实美景从未离开过她的窗沿。
没有人提及她失恋,也没有人提醒她远离了朋友多久。
但是,奇怪,蒋颂的离开却像雨卷走了沉重的一切。
嗯,好一场及时雨。
Monday, December 1, 2008
【搬家】非想菲菲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七)
有时候,会希望在逛唱片行的时候,还可以把阿菲的唱片带回家。
她应该不会唱歌了,对吗?
是非常怀念她的声音,想听听她会再怎样的把一首歌诠释给大家听,像她诠释《天空》,《色戒》,《开到荼糜》,《飞》,《脸》….一样。
我只能找她的旧专辑了。
认识她,是她叫王菲的时候开始。
而,和我分享她的专辑的,是我以前,现在,以后和永远的好朋友,小韵。我们的第一场演唱会,是王菲。那时没有相机没有mp3,我们偷偷把"走路的男人" 混进场,然后遥远的把她的声音录下。兴奋的,我们尽情的呐喊,当《感情生活》的前奏奏起。兴奋的哪一天,虽然我身边的那位,后来成为了非常冷静的麻醉师。
小韵告诉我,她没听她的歌了,在我们都过了这些需要音乐需要感情来麻醉的年岁中,我想,阿菲,多多少少,在我们的叛逆期里头,出现过;也在我们树立自己的性格中,存在过。
小韵告诉我,她没听她的歌了,在我们都过了这些需要音乐需要感情来麻醉的年岁中,我想,阿菲,多多少少,在我们的叛逆期里头,出现过;也在我们树立自己的性格中,存在过。
啊,我们是用了一首又一首的王菲来陪我们念书,吭中六那些难以理解的formula。
那时,报纸拍到她穿着短裤,走出窦先生的家门倒垃圾时。多难听的评语,我忘了。但我嗤之以鼻,心想:因为她是王菲,就不能倒垃圾吗? 嗤之,一如她应对媒体的负面报导一样。
王菲结婚生女;在流行的市场,唱另类的歌;演自己的角色。那些年,我也颠覆了哪些期待,为我自己栽花,在自卑和自信之间建立自己的角色。
始终难忘,她在《重庆森林》和《天下无双》那种迷糊,为自己而笑的角色。
是公主,或者天真的看管着一个小档口。她就是那么的王菲。
我生命里,一部分的 王菲,却不会再唱歌了。
然而,我听歌的生命,还在继续下去。
一个人,影响另一个,然后,继续将之影响下去。也许到最后,并不是因为王菲,也许到最后,并没有王菲。
【搬家】浅拖事纪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六)
yunteng 说:
呵呵。因为人字拖,我懒惰处理的脚趾甲,有一天在start摩多时差点把它敲走。也许自从那次之后,就有点怕怕的感觉。
也许,这是一双好的浅拖,都让我舒服的,贴在地面了。
【搬家】天天想你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五)
(灵感来自陈绮贞的天天想念。原本要睡了,稿没有写好,报告有待拟,但因为听了陈绮贞,一些感觉,翻了出来。
谢谢 老钻的博文。
如果我可以再孩子气一点的问你一个问题。想念,可以摸得到吗? 它会让你有一个怎样的触感?
我的想念。一棵大树。
(poring, sabah 06) 相机:nikkon coolpix 4100 手:我
种下了缘分的籽,我用心的土壤。你给过的回忆,美丽的是阳光,俯首望是自己的心跳,抬头看见你的眼底泄出的光芒。
我慢慢的长。也许时间对我来说,不怎么样,是非生物。只有你是我所有长高的养分。
我的细胞分裂。快速不自觉。
我乐开了枝丫。当你轻轻触碰。
天天想念。渐渐滋长。
终于有一天,拔出土面。深扎的根,弄痛了心田。
原来时间活过。
【搬家】天边的颜色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四)
计时器在倒退的提醒我时间的存在。
那天的状况特别多。带EtBr的gel跳上来粘在我的手腕 (也许我明年就会长角),gel over-run,incubator突然坏掉,所以,我除了要在星期六回来,还得呆到8 点半。
错过了和小碧越好的晚餐时间。
等着细菌成长的时间,我无意的望向窗外,看见这一片颜色。我立刻跑到officer room抄我那伴我上山下水的相机。然后挂在窗边拍了一系列的夕阳照。
夕阳只有一刻。要快。
离不开实验室的理由,除了我爱做实验,另一个也是因为这里的景色,常常给我不同的惊喜,如果我的眼光愿意从试验离开一会儿的话。在钢骨森林林立的这座城市,还有一个小小的天地,有绿色,有蓝色。
试验失败的时候,最喜欢望天。
受了什么冤屈,也爱望天。
那时候的天空,总特别的温和。
这一天,也许不是我的吉日,但,我找到了我的吉时。
yunteng 说:
呵呵,觉得自己像静静等兔子撞上网的呆子,用酱的方式来跟朋友联系,也只有这样子。
该是我问你可好?
我的study开始了,是那么的不肯定。
对了,收到你的明信片哦。我还要……..
kakakakakakaka…….
Friday, November 28, 2008
【搬家】有一个人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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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佛教青年交流活动。2005 |
学某个导演的,把回忆用黑白片呈现。有一种被时间冲洗过的感觉。
除了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也为了小小的隐藏一个秘密,我是故意的。
奇普的眼睛都很沉默,但,他把热情藏在相机里。我是因为要写报告,他们叫我找他拿相片,我才发现的。也许,身为为国家和为泰国君主奉献的军人,这些沉默是必要的历练。可是,终于也在那个离别前的日落,我见识到他的热忱。我们语言不通,却说了很多话;临别,我登上前往机场的巴士前,我们走了很久很久的路,我们都不说离别以后的事情。他炽热的眼神让我将我的自卑短暂的收起,然后用时间烧成的蜡滴将酿好的回忆封锁。
我的感情世界,这个我选人人选我的淘汰竞技场,毕竟,我也有过静静触动的时刻,那么靠近,却不着痕迹。
【搬家】谁于同行?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二)
漂亮的,好比音乐,邮票,还有回忆。
戏票,是我认为留住回忆的好方法。从我上大一,第一套,从哥哥请我看的星战前传和matrix 1,到现在,票根都跟着时间排。知道我有这习惯的朋友,在过了剪票处后,会把票根塞给我。
今天,把它们拿出来,才发现,那些年前的,字体已经糊得快看不到是什么戏了。原本想好好的,将看过的戏学金光在自己的部落一样,一一列出,把回忆也一并给写一写。发现自己着实懒,而戏,我继续的还会看,从开始的那套写起容易,但结束似乎不太容易下笔。
我就写同行的人吧。
开始看戏的伴是哥哥,哥哥是个很好的对象,票早早订好,我和大嫂几乎直接跟他跳进电影院的。
后来,这个妹妹长大了。大一时,闲得很。常常搭拥有车子的同学的顺风车子去看。那时太闲,看戏也滥,几乎是没有自己的主见的,有什么就看什么。
跟姐妹们看戏也是曾经发生过的事,看得最多的,该是慧了。慧的宿舍对面是leisure mall,常常会把摩多驾过去她宿舍找她看戏。与读广电的她看戏,我学会了尊重,好戏烂戏,都有它努力过的地方。
有时候 懒起来,不想跑太远,就在绿野解决了戏瘾。所以那时候,多与屋友们看,零零,二佬,公公,玲姐,阿西,八号还有当初有点钟情的艾文。和八号一起看戏的习惯是那时养成的,因为他会挑戏,他也肯陪我看艺术片。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次和阿西看《明天以后》,刚好遇到旧朋友,然后他们就传我有了男朋友。其实,不能那我身边出现几个movie-mate为我择偶标准,我肯定是最滥交的那个。
另外一个,是小雷。常和小雷去看戏,因为他也是一个可以和我看艺术片的人,我们看过的艺术片(或冷门片吧)有好几部– 《the terminal》, 《monalisa smile》,他曾戏言,大学时期和我看的片子比他与北部念大学的女友看的还要多。
后来,一同看片子的人越来越难找了。大家都忙了,总不能临时起意的想看戏就说: 我们走吧。然后骑上摩多就走。总要预约,总要订位。我开始接受了一个人买票进影院丝毫不觉尴尬。
想看什么戏,就看吧。但是,象征着独立自主的背后,其实有一点点孤独的影子,总在想找人分享,转身的那一刻,发现。
【搬家】沿途风光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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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圣诞前夕 美国)相机:我的Nikkon coolpix 4100 手:我 |
“好美!” 我忍不住喊。
身旁驾车的那个,点了点头。然后贴心的将车速放缓。我按下快门,还想要来一张一百分的,却已经是对上零点零一秒的事。我摸着相机遗憾,身边的她用眼睛欣赏了风景,然后继续了我们的旅途。
还是第一次看到,爆裂的太阳,将寒冬的枝丫照暖。我的第一个冬天,欣喜遇见这样的阳光。大剌剌,不掩饰的光芒。
第一次在车子里是开暖气的。我们添油时,耶诞的寒风吹来,我跳了跳,拉紧脖子上的围巾。我觉得自己好像在看电影一样。我是主角。那些风光明媚里头,穿插于起伏山峦的公路的电影。第一次,我有这个荣幸坐在司机旁,专心沿途的明媚风光,而不是表上的油速,还是之前车子的时速。
独有的呈让,让我像个孩子;第一次旅行的孩子。
然后,努力努力的照相,给身边的她。
一双眼睛,各自的焦点,却要有两分心情,一个分享。才叫快乐。
Thursday, October 2, 2008
C大调女生(二)
我和金妮,也并不是一路顺畅的调子。可是,我有一种协调的本事,就像C 大调的谱子,无论放了一个怎样的节奏和音进去,尚顺耳。中学之前,基本上,我和金妮也没有经历过什么难过的事,也许当时的单纯的很,也许我只是将记忆藏在潜意识里,然而,发生的两件事,却让我印象很深刻的。
事件A。那年,我已经习惯和她如影随形。一天,大我们一年的学姐说要带她到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一间精品店开张。放学后,我自然跟着她,才踏出校园,她在学姐的面前,狠狠地转头:干嘛你老是跟着我?然后,挽着学姐的手,头也不回。留下错厄的我,顿然停下得脚步差点没被涌出校门的人群淹没。
第二天我还是老样子的跟她说话,基本上,当天下午,她打电话来问功课的时候,我也顺从的从妈妈的手中接过电话,语气比平时还要普通的普通。现在偶尔想起还真有点觉得当时的自己仿佛没什么骨气,同时也在哀悼已经远离超级善良的自己。不过细细想起,其实,在事件A后,我还是有个小小的改变,偶尔放学,我会小小的给自己自由,拐去书店租卫斯理金庸琼瑶魔力小马七龙珠,再不就借故说自己要替妈妈买东西什么的,然后,潇洒的和她道别。那天的事对我到底是不是一个伤害,我当时太小分辨不出来,也无法很好地诠释那种不舒服哽在胃头的感觉。但是,内心一些已经膨胀的自尊,学会变色,脸上的细胞,是我无法回到之前的样子。这也是成长的一种,从那一刻起。我想。
还有一件,事件B。也称得上是我人生的一件大事,仿佛,C大调协奏曲已经开始,过了过门,由一个加重指力的开始的事件B。就在我毕业的前一天。班上那位读隔壁班,全级成绩属中等(唉,我的成绩还不是一样的平平)的学校的篮球代表(呵,凡男生打篮球的多,但代表的没几个),算是个老师话题人物。男同学在毕业班的欢送会邀我跳了一支舞,还记得那是一首cha-cha,草蜢的《失恋联盟》。男同学平时和我没什么交集,只是有一天,我和金妮打羽球,放弃篮球场不练球的他讨了一支球拍,说要和我们对打,又说我们两个打他一个放马过来,我们齐声说怕你啊。结果还好不太难看的,我们一盘和局,最后一局小赢他几粒,那时羽球场已经围上了看热闹的人。那时我觉得他是有点故意的挑衅,可是,说不上来为什么又找上我们这两个女生。如果当时,我会用大人的思考想一想,我应该剔透一点的理解,一个男孩,我说的是男孩,往往会用难堪或极其异类的方式去引起心仪的女生注意。
即使到了毕业的那一天,我依然还没有把谜底找出。只是在和男孩跳舞的时候,我想起了那场球赛,忍不住笑了出来。男孩也笑了。跳完了过后,他还意犹未尽的坐在我隔壁,我们就聊了起来。
“要毕业了。”
“嗯。”
“我其实还有一件事情还没有做?”
“什么?”
“我还 没爬过学校的屋顶。”
“哈,算了吧。你的应该没有办法实现。”
“你呢? 你有没有想做又还没有做的事?”
我认真的想了想。“学校后面的山,老师不给我们去的地方,我还没有去过。”
“悄悄的告诉你,”他小小骄傲的“那山,我爬过几次了,沿着山路,爬个十多分钟,就到山顶了,告诉你哦,从山上看下来,可以看到体育室的屋顶,还有整个市中心。很美噢。一点都不像老师说般恐怖。”
“噢,是啊?”我睁大双眼,丝毫没有掩饰我的惊讶和羡慕,也是要长大后我才冰雪的了解,男孩们要的不过是这种的眼神。
他凑近我,小声地说“我们等下去好不好?”
我眼睛亮了,像是用一种初生之犊的勇敢燃烧的火焰拼出的光芒,从眸子溢了出来。
“嗯! ”我大力的点头。
那天,我有点笨拙的摔掉金妮(我当然无法学她般作出干吗你要跟着我的动作),然后再藏好书包和脚车,悄悄的拐到学校的后门与建诚回合(对了,男孩的名叫建诚)。在他的引导下,我拉住校裙裙角,翻了不矮的一道篱笆。当右脚安全的跨过去,飞身着陆的那一刻,我俨然有一点带着内疚感的刺激,轻微的醉醺醺。我循规蹈矩了六年,竟然在学校最后一天,用爬的离开学校。当我还是沉醉在这分不出兴奋较多还是罪恶感压倒的心情,我已经远离建诚几步之遥。建诚没有骗我,他的确走过这山路,而且还不止一次。
“这里很多灌木,有些带刺。小心点。”他等我追上来。
说罢他拉了我的手。
我的手被拉着。我的手,一只手抓校裙,一只手被男孩拉着。
一开始还真的不习惯,我除了被爸爸哥哥和uncle kent 拉过以外,就没有被别的男生拉过。但那只是三秒钟的尴尬,因为当时我要照顾的东西实在太多,也忘记细细考究被一个男生拉手的感觉。或许当时我应该好好的把这滋味记住,但是,我觉得我们实在太单纯了,就和电视机里面看到的那种拉手画面,完全不一样。
我只是要爬到山顶去。
到了山顶,他放开我的手,张手迎向风。我则被眼前的景色弄呆了。
这座城市,我生长的地方,我还是第一次 用这样的角度来鸟瞰它。从山上,看着一格一格砌出它的轮廓,那么的亲切和美丽。我立刻可以辨出位置。我的家,我家对面的草场,金妮的家,老猫的家……
“美吗?”他转头看我,一脸自信的,断定我会点头。我拨开乱飞的头发,猛点头。
一天都已经有那么多惊喜了,我怎么不点头。
然后,我们两人以大概半个手的肩膀距离,用了几乎要为这座城市画平面图的时间站着。我们沉默着也不懂说些什么好,毕竟,严格来说,我和建诚只在比当时早少许的时间认识对方。他打篮球,我打羽球; 我读蓝班,他读红班;汤老师是他的级任老师,陈老师是我班的级任。风刮呀刮把我的脸吹得冰冰的。“走吧。”他建议“我们走另一条路,可以直接穿到学校旁的巷子去。”
我点头,顺从的尾随他下山,下山的路较为平顺。这次,我给他一副“我可以很独立照顾自己”的样子,让他不必再牵我。然而,我们还是在一条小河前停下。那些年的小河,还是很清澈的贯穿城市和城市之间。所以带点傲气的“呼呼”过去。我又呆了,盯着河看。
“糟糕,我忘了告诉你,我们要走一道独木桥。”他有点慌。“还是要走回刚才的路?”
我望了望腕表,再不回家,妈妈就会出来找我了。于是我摇摇头,坚定的说:
“我们过桥。”
独木桥还真的是一道独木桥,三条横躺的木材吝啬的只给两个脚掌再宽一点点的脚踏过去。过桥的时候,我的脚有点抖,我可不想掉下去以后,尸体数天后被发现在别的城市,在我毕业的那一天。
“不要看下面!”建诚又牵起我的手,我随着将目光迎向他的,才认认真真的看着他的脸。
“不要怕,只需要踏几步就过去了!”他带着命令的,拉着我过桥。都走到这里了,我只好听他的,而且,我一点悔意也没有。
还好,还好当时并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地事,我们安然的渡河,但是,当我是那么容易的相信一个人的时候。还好,还好一些伤害没有发生的太早,让我可以继续单纯的相信一个人。这一次的出走,本该是一桩让人回忆一辈子的疯狂事,却因为金妮,而变得有点不完美。
就在双脚着陆的时候,我的手还被建诚牵着,我看见金妮。
“什么事?”男孩问。
“没有,我好像看见谁了。”
我确定,我看见金妮。
事件A。那年,我已经习惯和她如影随形。一天,大我们一年的学姐说要带她到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一间精品店开张。放学后,我自然跟着她,才踏出校园,她在学姐的面前,狠狠地转头:干嘛你老是跟着我?然后,挽着学姐的手,头也不回。留下错厄的我,顿然停下得脚步差点没被涌出校门的人群淹没。
第二天我还是老样子的跟她说话,基本上,当天下午,她打电话来问功课的时候,我也顺从的从妈妈的手中接过电话,语气比平时还要普通的普通。现在偶尔想起还真有点觉得当时的自己仿佛没什么骨气,同时也在哀悼已经远离超级善良的自己。不过细细想起,其实,在事件A后,我还是有个小小的改变,偶尔放学,我会小小的给自己自由,拐去书店租卫斯理金庸琼瑶魔力小马七龙珠,再不就借故说自己要替妈妈买东西什么的,然后,潇洒的和她道别。那天的事对我到底是不是一个伤害,我当时太小分辨不出来,也无法很好地诠释那种不舒服哽在胃头的感觉。但是,内心一些已经膨胀的自尊,学会变色,脸上的细胞,是我无法回到之前的样子。这也是成长的一种,从那一刻起。我想。
还有一件,事件B。也称得上是我人生的一件大事,仿佛,C大调协奏曲已经开始,过了过门,由一个加重指力的开始的事件B。就在我毕业的前一天。班上那位读隔壁班,全级成绩属中等(唉,我的成绩还不是一样的平平)的学校的篮球代表(呵,凡男生打篮球的多,但代表的没几个),算是个老师话题人物。男同学在毕业班的欢送会邀我跳了一支舞,还记得那是一首cha-cha,草蜢的《失恋联盟》。男同学平时和我没什么交集,只是有一天,我和金妮打羽球,放弃篮球场不练球的他讨了一支球拍,说要和我们对打,又说我们两个打他一个放马过来,我们齐声说怕你啊。结果还好不太难看的,我们一盘和局,最后一局小赢他几粒,那时羽球场已经围上了看热闹的人。那时我觉得他是有点故意的挑衅,可是,说不上来为什么又找上我们这两个女生。如果当时,我会用大人的思考想一想,我应该剔透一点的理解,一个男孩,我说的是男孩,往往会用难堪或极其异类的方式去引起心仪的女生注意。
即使到了毕业的那一天,我依然还没有把谜底找出。只是在和男孩跳舞的时候,我想起了那场球赛,忍不住笑了出来。男孩也笑了。跳完了过后,他还意犹未尽的坐在我隔壁,我们就聊了起来。
“要毕业了。”
“嗯。”
“我其实还有一件事情还没有做?”
“什么?”
“我还 没爬过学校的屋顶。”
“哈,算了吧。你的应该没有办法实现。”
“你呢? 你有没有想做又还没有做的事?”
我认真的想了想。“学校后面的山,老师不给我们去的地方,我还没有去过。”
“悄悄的告诉你,”他小小骄傲的“那山,我爬过几次了,沿着山路,爬个十多分钟,就到山顶了,告诉你哦,从山上看下来,可以看到体育室的屋顶,还有整个市中心。很美噢。一点都不像老师说般恐怖。”
“噢,是啊?”我睁大双眼,丝毫没有掩饰我的惊讶和羡慕,也是要长大后我才冰雪的了解,男孩们要的不过是这种的眼神。
他凑近我,小声地说“我们等下去好不好?”
我眼睛亮了,像是用一种初生之犊的勇敢燃烧的火焰拼出的光芒,从眸子溢了出来。
“嗯! ”我大力的点头。
那天,我有点笨拙的摔掉金妮(我当然无法学她般作出干吗你要跟着我的动作),然后再藏好书包和脚车,悄悄的拐到学校的后门与建诚回合(对了,男孩的名叫建诚)。在他的引导下,我拉住校裙裙角,翻了不矮的一道篱笆。当右脚安全的跨过去,飞身着陆的那一刻,我俨然有一点带着内疚感的刺激,轻微的醉醺醺。我循规蹈矩了六年,竟然在学校最后一天,用爬的离开学校。当我还是沉醉在这分不出兴奋较多还是罪恶感压倒的心情,我已经远离建诚几步之遥。建诚没有骗我,他的确走过这山路,而且还不止一次。
“这里很多灌木,有些带刺。小心点。”他等我追上来。
说罢他拉了我的手。
我的手被拉着。我的手,一只手抓校裙,一只手被男孩拉着。
一开始还真的不习惯,我除了被爸爸哥哥和uncle kent 拉过以外,就没有被别的男生拉过。但那只是三秒钟的尴尬,因为当时我要照顾的东西实在太多,也忘记细细考究被一个男生拉手的感觉。或许当时我应该好好的把这滋味记住,但是,我觉得我们实在太单纯了,就和电视机里面看到的那种拉手画面,完全不一样。
我只是要爬到山顶去。
到了山顶,他放开我的手,张手迎向风。我则被眼前的景色弄呆了。
这座城市,我生长的地方,我还是第一次 用这样的角度来鸟瞰它。从山上,看着一格一格砌出它的轮廓,那么的亲切和美丽。我立刻可以辨出位置。我的家,我家对面的草场,金妮的家,老猫的家……
“美吗?”他转头看我,一脸自信的,断定我会点头。我拨开乱飞的头发,猛点头。
一天都已经有那么多惊喜了,我怎么不点头。
然后,我们两人以大概半个手的肩膀距离,用了几乎要为这座城市画平面图的时间站着。我们沉默着也不懂说些什么好,毕竟,严格来说,我和建诚只在比当时早少许的时间认识对方。他打篮球,我打羽球; 我读蓝班,他读红班;汤老师是他的级任老师,陈老师是我班的级任。风刮呀刮把我的脸吹得冰冰的。“走吧。”他建议“我们走另一条路,可以直接穿到学校旁的巷子去。”
我点头,顺从的尾随他下山,下山的路较为平顺。这次,我给他一副“我可以很独立照顾自己”的样子,让他不必再牵我。然而,我们还是在一条小河前停下。那些年的小河,还是很清澈的贯穿城市和城市之间。所以带点傲气的“呼呼”过去。我又呆了,盯着河看。
“糟糕,我忘了告诉你,我们要走一道独木桥。”他有点慌。“还是要走回刚才的路?”
我望了望腕表,再不回家,妈妈就会出来找我了。于是我摇摇头,坚定的说:
“我们过桥。”
独木桥还真的是一道独木桥,三条横躺的木材吝啬的只给两个脚掌再宽一点点的脚踏过去。过桥的时候,我的脚有点抖,我可不想掉下去以后,尸体数天后被发现在别的城市,在我毕业的那一天。
“不要看下面!”建诚又牵起我的手,我随着将目光迎向他的,才认认真真的看着他的脸。
“不要怕,只需要踏几步就过去了!”他带着命令的,拉着我过桥。都走到这里了,我只好听他的,而且,我一点悔意也没有。
还好,还好当时并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地事,我们安然的渡河,但是,当我是那么容易的相信一个人的时候。还好,还好一些伤害没有发生的太早,让我可以继续单纯的相信一个人。这一次的出走,本该是一桩让人回忆一辈子的疯狂事,却因为金妮,而变得有点不完美。
就在双脚着陆的时候,我的手还被建诚牵着,我看见金妮。
“什么事?”男孩问。
“没有,我好像看见谁了。”
我确定,我看见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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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也好,让自己对阿菲还抱有期待,每一次再拥有她的专辑一次,就会开心一次。那我就永远不会忘记她。
(hoho……原来你家的那只猫也是菲迷)
还是比较喜欢90年代期的菲歌曲,或许像你所说的吧,我们是用了一首又一首的王菲来陪我们度过那一段啃书的青春岁月…
I\’m still living in the 80-90\’s,我承认。
(现在的歌,有些还真听不下去,不,不要说我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