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一)
(06 圣诞前夕 美国)相机:我的Nikkon coolpix 4100 手:我 |
“好美!” 我忍不住喊。
身旁驾车的那个,点了点头。然后贴心的将车速放缓。我按下快门,还想要来一张一百分的,却已经是对上零点零一秒的事。我摸着相机遗憾,身边的她用眼睛欣赏了风景,然后继续了我们的旅途。
还是第一次看到,爆裂的太阳,将寒冬的枝丫照暖。我的第一个冬天,欣喜遇见这样的阳光。大剌剌,不掩饰的光芒。
第一次在车子里是开暖气的。我们添油时,耶诞的寒风吹来,我跳了跳,拉紧脖子上的围巾。我觉得自己好像在看电影一样。我是主角。那些风光明媚里头,穿插于起伏山峦的公路的电影。第一次,我有这个荣幸坐在司机旁,专心沿途的明媚风光,而不是表上的油速,还是之前车子的时速。
独有的呈让,让我像个孩子;第一次旅行的孩子。
然后,努力努力的照相,给身边的她。
一双眼睛,各自的焦点,却要有两分心情,一个分享。才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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