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 2008

【搬家】非想菲菲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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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着的阿菲

有时候,会希望在逛唱片行的时候,还可以把阿菲的唱片带回家。
她应该不会唱歌了,对吗?
是非常怀念她的声音,想听听她会再怎样的把一首歌诠释给大家听,像她诠释《天空》,《色戒》,《开到荼糜》,《飞》,《脸》….一样。
我只能找她的旧专辑了。

认识她,是她叫王菲的时候开始。
而,和我分享她的专辑的,是我以前,现在,以后和永远的好朋友,小韵。我们的第一场演唱会,是王菲。那时没有相机没有mp3,我们偷偷把"走路的男人" 混进场,然后遥远的把她的声音录下。兴奋的,我们尽情的呐喊,当《感情生活》的前奏奏起。兴奋的哪一天,虽然我身边的那位,后来成为了非常冷静的麻醉师。
小韵告诉我,她没听她的歌了,在我们都过了这些需要音乐需要感情来麻醉的年岁中,我想,阿菲,多多少少,在我们的叛逆期里头,出现过;也在我们树立自己的性格中,存在过。
啊,我们是用了一首又一首的王菲来陪我们念书,吭中六那些难以理解的formula。

那时,报纸拍到她穿着短裤,走出窦先生的家门倒垃圾时。多难听的评语,我忘了。但我嗤之以鼻,心想:因为她是王菲,就不能倒垃圾吗? 嗤之,一如她应对媒体的负面报导一样。
王菲结婚生女;在流行的市场,唱另类的歌;演自己的角色。那些年,我也颠覆了哪些期待,为我自己栽花,在自卑和自信之间建立自己的角色。
始终难忘,她在《重庆森林》和《天下无双》那种迷糊,为自己而笑的角色。
是公主,或者天真的看管着一个小档口。她就是那么的王菲。

我生命里,一部分的 王菲,却不会再唱歌了。
然而,我听歌的生命,还在继续下去。 

一个人,影响另一个,然后,继续将之影响下去。也许到最后,并不是因为王菲,也许到最后,并没有王菲。

  1. siau 说:
    嘿嘿,还不知道你也收了阿菲的全集呢… 有空也要叫我家"那只喵"将她的珍藏系列排排放看看… :p
  2. yunteng 说:
    噢,没收完的,但是,最好听那几张都有(除了浮躁)。
    这样也好,让自己对阿菲还抱有期待,每一次再拥有她的专辑一次,就会开心一次。那我就永远不会忘记她。
     (hoho……原来你家的那只猫也是菲迷)
  3. siau 说:
    haiyo… 我家那只喵是超级菲迷leh… 前几年阿菲的大马演唱会,她还跟着fans club众会员一起追星,从酒店追到机场呢…

    还是比较喜欢90年代期的菲歌曲,或许像你所说的吧,我们是用了一首又一首的王菲来陪我们度过那一段啃书的青春岁月…

    I\’m still living in the 80-90\’s,我承认。
  4. yunteng 说:
    哈哈,让我陪你…..
    (现在的歌,有些还真听不下去,不,不要说我老….)

【搬家】浅拖事纪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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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08 Jeram Toi) 相机:nikkon coolpix 4100, 手:我
脚踝是那么的依赖球鞋。无论在实验室,在郊外,在户内,在野外。
总是那么的不习惯把脚趾暴露在外,坦荡荡之余,还少了些安全感。也不懂这和自己由小到大那种严谨的教导有关系。但,要吗就光着脚在草场跑,要吗就规规矩矩。
然而,今天,浅拖陪我爬了小小的一座山,溅了少少的泉水。陪我的拖鞋,原来这么服帖的随着脚跟上上下下,攀山涉水。原来,浅拖,纵然无法密实的保护着,却也轻便。两条细细的带子,比我想像中的更坚固。
又何必,过度担心,到底会不会陪我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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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apestry 说:

    我愛極人字拖,就算是冬天的夜裡,也喜歡這樣將腳丫裸露在外~有一種很貼近地面的幸福感噢噢~
  2. yunteng 说:
    呵呵。因为人字拖,我懒惰处理的脚趾甲,有一天在start摩多时差点把它敲走。也许自从那次之后,就有点怕怕的感觉。
    也许,这是一双好的浅拖,都让我舒服的,贴在地面了。
  3. Tapestry 说:

    怪天怪地怪拖鞋…^-^,一切還得怪自己不小心…..哈哈…
  4. yunteng 说:
    hoho…..是自己lun zhun咯….

【搬家】天天想你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五)

(灵感来自陈绮贞的天天想念。原本要睡了,稿没有写好,报告有待拟,但因为听了陈绮贞,一些感觉,翻了出来。
谢谢 老钻的博文。
如果我可以再孩子气一点的问你一个问题。想念,可以摸得到吗? 它会让你有一个怎样的触感?
我的想念。一棵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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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ing, sabah 06) 相机:nikkon coolpix 4100 手:我

种下了缘分的籽,我用心的土壤。你给过的回忆,美丽的是阳光,俯首望是自己的心跳,抬头看见你的眼底泄出的光芒。
我慢慢的长。也许时间对我来说,不怎么样,是非生物。只有你是我所有长高的养分。
我的细胞分裂。快速不自觉。
我乐开了枝丫。当你轻轻触碰。
天天想念。渐渐滋长。
终于有一天,拔出土面。深扎的根,弄痛了心田。
原来时间活过。
(我也好就没有心跳的感觉了。)


  1. teoh 说:
    這棵樹,是…..?
  2. yunteng 说:
    呵呵,森林一座。已经拔光了!!

【搬家】天边的颜色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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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ob 08)相机:nikkon coolpix  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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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时器在倒退的提醒我时间的存在。
那天的状况特别多。带EtBr的gel跳上来粘在我的手腕 (也许我明年就会长角),gel over-run,incubator突然坏掉,所以,我除了要在星期六回来,还得呆到8 点半。
错过了和小碧越好的晚餐时间。
等着细菌成长的时间,我无意的望向窗外,看见这一片颜色。我立刻跑到officer room抄我那伴我上山下水的相机。然后挂在窗边拍了一系列的夕阳照。
夕阳只有一刻。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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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不开实验室的理由,除了我爱做实验,另一个也是因为这里的景色,常常给我不同的惊喜,如果我的眼光愿意从试验离开一会儿的话。在钢骨森林林立的这座城市,还有一个小小的天地,有绿色,有蓝色。
试验失败的时候,最喜欢望天。
受了什么冤屈,也爱望天。
那时候的天空,总特别的温和。
这一天,也许不是我的吉日,但,我找到了我的吉时。


  1. siau 说:
    废者到此一游!嘿嘿。。。最近才有空在网上串串门子,才发现你的新lubang,呵呵。。。好吗?:)
  2. yunteng 说:
    呵呵,觉得自己像静静等兔子撞上网的呆子,用酱的方式来跟朋友联系,也只有这样子。
    该是我问你可好?
    我的study开始了,是那么的不肯定。
    对了,收到你的明信片哦。我还要……..
    kakakakakakaka…….
  3. Eng Aun 说:
    照片拍的不错哦!谢谢分享!望天,望山,望海,都会令我心旷神怡
  4. yunteng 说:
     是的。尤其是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

Friday, November 28, 2008

【搬家】有一个人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三)
泰国,佛教青年交流活动。2005



学某个导演的,把回忆用黑白片呈现。有一种被时间冲洗过的感觉。
除了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也为了小小的隐藏一个秘密,我是故意的。

奇普的眼睛都很沉默,但,他把热情藏在相机里。我是因为要写报告,他们叫我找他拿相片,我才发现的。也许,身为为国家和为泰国君主奉献的军人,这些沉默是必要的历练。可是,终于也在那个离别前的日落,我见识到他的热忱。我们语言不通,却说了很多话;临别,我登上前往机场的巴士前,我们走了很久很久的路,我们都不说离别以后的事情。他炽热的眼神让我将我的自卑短暂的收起,然后用时间烧成的蜡滴将酿好的回忆封锁。

我的感情世界,这个我选人人选我的淘汰竞技场,毕竟,我也有过静静触动的时刻,那么靠近,却不着痕迹。

【搬家】谁于同行?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二)















我有收集的习惯。
漂亮的,好比音乐,邮票,还有回忆。
戏票,是我认为留住回忆的好方法。从我上大一,第一套,从哥哥请我看的星战前传和matrix 1,到现在,票根都跟着时间排。知道我有这习惯的朋友,在过了剪票处后,会把票根塞给我。
今天,把它们拿出来,才发现,那些年前的,字体已经糊得快看不到是什么戏了。原本想好好的,将看过的戏学金光在自己的部落一样,一一列出,把回忆也一并给写一写。发现自己着实懒,而戏,我继续的还会看,从开始的那套写起容易,但结束似乎不太容易下笔。
我就写同行的人吧。
开始看戏的伴是哥哥,哥哥是个很好的对象,票早早订好,我和大嫂几乎直接跟他跳进电影院的。
后来,这个妹妹长大了。大一时,闲得很。常常搭拥有车子的同学的顺风车子去看。那时太闲,看戏也滥,几乎是没有自己的主见的,有什么就看什么。
跟姐妹们看戏也是曾经发生过的事,看得最多的,该是慧了。慧的宿舍对面是leisure mall,常常会把摩多驾过去她宿舍找她看戏。与读广电的她看戏,我学会了尊重,好戏烂戏,都有它努力过的地方。
有时候 懒起来,不想跑太远,就在绿野解决了戏瘾。所以那时候,多与屋友们看,零零,二佬,公公,玲姐,阿西,八号还有当初有点钟情的艾文。和八号一起看戏的习惯是那时养成的,因为他会挑戏,他也肯陪我看艺术片。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次和阿西看《明天以后》,刚好遇到旧朋友,然后他们就传我有了男朋友。其实,不能那我身边出现几个movie-mate为我择偶标准,我肯定是最滥交的那个。
另外一个,是小雷。常和小雷去看戏,因为他也是一个可以和我看艺术片的人,我们看过的艺术片(或冷门片吧)有好几部– 《the terminal》, 《monalisa smile》,他曾戏言,大学时期和我看的片子比他与北部念大学的女友看的还要多。
后来,一同看片子的人越来越难找了。大家都忙了,总不能临时起意的想看戏就说: 我们走吧。然后骑上摩多就走。总要预约,总要订位。我开始接受了一个人买票进影院丝毫不觉尴尬。

想看什么戏,就看吧。但是,象征着独立自主的背后,其实有一点点孤独的影子,总在想找人分享,转身的那一刻,发现。

【搬家】沿途风光


前言:原本开了几个部落,理想是这样子的
Easyjournal 里写日记。Friendster 是英文的文。Wordpress (前身是live)里放相片和短短、碎碎的文字
但前面两个被关了,Easyjournal我还有办法抄出一些出来,对于这样的消失是很心疼的,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里头写满了我的成长。(当然,还是传统的日记最靠谱);Friendster里也一样,不见了许多文,其中一篇是我现在也写不回的<A boy like you>.
而,光线不缺的地方,这里,我想要将这里给关掉了,不过会将一些值得记载的博文搬过来,至于相片,只能下载再重新上载,原本的照片,要找回有难度了,还是洗出来的照片比较靠谱。我开始学抓相机——2004年,2009年中秋开始学操作单反。5年一个变化。但,如果细看自己的文字,那进化,是蠕动前进的。人,一直不断在变化当中。
也许,我不过是从多心的双子,慢慢靠向专注的金牛。就关剩一个情绪出口吧。这样比较靠谱。

(一)
(06 圣诞前夕 美国)相机:我的Nikkon coolpix 4100   手:我












“好美!” 我忍不住喊。
身旁驾车的那个,点了点头。然后贴心的将车速放缓。我按下快门,还想要来一张一百分的,却已经是对上零点零一秒的事。我摸着相机遗憾,身边的她用眼睛欣赏了风景,然后继续了我们的旅途。
还是第一次看到,爆裂的太阳,将寒冬的枝丫照暖。我的第一个冬天,欣喜遇见这样的阳光。大剌剌,不掩饰的光芒。
第一次在车子里是开暖气的。我们添油时,耶诞的寒风吹来,我跳了跳,拉紧脖子上的围巾。我觉得自己好像在看电影一样。我是主角。那些风光明媚里头,穿插于起伏山峦的公路的电影。第一次,我有这个荣幸坐在司机旁,专心沿途的明媚风光,而不是表上的油速,还是之前车子的时速。
独有的呈让,让我像个孩子;第一次旅行的孩子。
然后,努力努力的照相,给身边的她。
一双眼睛,各自的焦点,却要有两分心情,一个分享。才叫快乐。 

Thursday, October 2, 2008

C大调女生(二)

我和金妮,也并不是一路顺畅的调子。可是,我有一种协调的本事,就像C 大调的谱子,无论放了一个怎样的节奏和音进去,尚顺耳。中学之前,基本上,我和金妮也没有经历过什么难过的事,也许当时的单纯的很,也许我只是将记忆藏在潜意识里,然而,发生的两件事,却让我印象很深刻的。

事件A。那年,我已经习惯和她如影随形。一天,大我们一年的学姐说要带她到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一间精品店开张。放学后,我自然跟着她,才踏出校园,她在学姐的面前,狠狠地转头:干嘛你老是跟着我?然后,挽着学姐的手,头也不回。留下错厄的我,顿然停下得脚步差点没被涌出校门的人群淹没。

第二天我还是老样子的跟她说话,基本上,当天下午,她打电话来问功课的时候,我也顺从的从妈妈的手中接过电话,语气比平时还要普通的普通。现在偶尔想起还真有点觉得当时的自己仿佛没什么骨气,同时也在哀悼已经远离超级善良的自己。不过细细想起,其实,在事件A后,我还是有个小小的改变,偶尔放学,我会小小的给自己自由,拐去书店租卫斯理金庸琼瑶魔力小马七龙珠,再不就借故说自己要替妈妈买东西什么的,然后,潇洒的和她道别。那天的事对我到底是不是一个伤害,我当时太小分辨不出来,也无法很好地诠释那种不舒服哽在胃头的感觉。但是,内心一些已经膨胀的自尊,学会变色,脸上的细胞,是我无法回到之前的样子。这也是成长的一种,从那一刻起。我想。

还有一件,事件B。也称得上是我人生的一件大事,仿佛,C大调协奏曲已经开始,过了过门,由一个加重指力的开始的事件B。就在我毕业的前一天。班上那位读隔壁班,全级成绩属中等(唉,我的成绩还不是一样的平平)的学校的篮球代表(呵,凡男生打篮球的多,但代表的没几个),算是个老师话题人物。男同学在毕业班的欢送会邀我跳了一支舞,还记得那是一首cha-cha,草蜢的《失恋联盟》。男同学平时和我没什么交集,只是有一天,我和金妮打羽球,放弃篮球场不练球的他讨了一支球拍,说要和我们对打,又说我们两个打他一个放马过来,我们齐声说怕你啊。结果还好不太难看的,我们一盘和局,最后一局小赢他几粒,那时羽球场已经围上了看热闹的人。那时我觉得他是有点故意的挑衅,可是,说不上来为什么又找上我们这两个女生。如果当时,我会用大人的思考想一想,我应该剔透一点的理解,一个男孩,我说的是男孩,往往会用难堪或极其异类的方式去引起心仪的女生注意。

即使到了毕业的那一天,我依然还没有把谜底找出。只是在和男孩跳舞的时候,我想起了那场球赛,忍不住笑了出来。男孩也笑了。跳完了过后,他还意犹未尽的坐在我隔壁,我们就聊了起来。

“要毕业了。”
“嗯。”
“我其实还有一件事情还没有做?”
“什么?”
“我还 没爬过学校的屋顶。”
“哈,算了吧。你的应该没有办法实现。”

“你呢? 你有没有想做又还没有做的事?”

我认真的想了想。“学校后面的山,老师不给我们去的地方,我还没有去过。”
“悄悄的告诉你,”他小小骄傲的“那山,我爬过几次了,沿着山路,爬个十多分钟,就到山顶了,告诉你哦,从山上看下来,可以看到体育室的屋顶,还有整个市中心。很美噢。一点都不像老师说般恐怖。”

“噢,是啊?”我睁大双眼,丝毫没有掩饰我的惊讶和羡慕,也是要长大后我才冰雪的了解,男孩们要的不过是这种的眼神。

他凑近我,小声地说“我们等下去好不好?”

我眼睛亮了,像是用一种初生之犊的勇敢燃烧的火焰拼出的光芒,从眸子溢了出来。
“嗯! ”我大力的点头。
那天,我有点笨拙的摔掉金妮(我当然无法学她般作出干吗你要跟着我的动作),然后再藏好书包和脚车,悄悄的拐到学校的后门与建诚回合(对了,男孩的名叫建诚)。在他的引导下,我拉住校裙裙角,翻了不矮的一道篱笆。当右脚安全的跨过去,飞身着陆的那一刻,我俨然有一点带着内疚感的刺激,轻微的醉醺醺。我循规蹈矩了六年,竟然在学校最后一天,用爬的离开学校。当我还是沉醉在这分不出兴奋较多还是罪恶感压倒的心情,我已经远离建诚几步之遥。建诚没有骗我,他的确走过这山路,而且还不止一次。

“这里很多灌木,有些带刺。小心点。”他等我追上来。
说罢他拉了我的手。

我的手被拉着。我的手,一只手抓校裙,一只手被男孩拉着。

一开始还真的不习惯,我除了被爸爸哥哥和uncle kent 拉过以外,就没有被别的男生拉过。但那只是三秒钟的尴尬,因为当时我要照顾的东西实在太多,也忘记细细考究被一个男生拉手的感觉。或许当时我应该好好的把这滋味记住,但是,我觉得我们实在太单纯了,就和电视机里面看到的那种拉手画面,完全不一样。

我只是要爬到山顶去。
到了山顶,他放开我的手,张手迎向风。我则被眼前的景色弄呆了。
这座城市,我生长的地方,我还是第一次 用这样的角度来鸟瞰它。从山上,看着一格一格砌出它的轮廓,那么的亲切和美丽。我立刻可以辨出位置。我的家,我家对面的草场,金妮的家,老猫的家……

“美吗?”他转头看我,一脸自信的,断定我会点头。我拨开乱飞的头发,猛点头。
一天都已经有那么多惊喜了,我怎么不点头。

然后,我们两人以大概半个手的肩膀距离,用了几乎要为这座城市画平面图的时间站着。我们沉默着也不懂说些什么好,毕竟,严格来说,我和建诚只在比当时早少许的时间认识对方。他打篮球,我打羽球; 我读蓝班,他读红班;汤老师是他的级任老师,陈老师是我班的级任。风刮呀刮把我的脸吹得冰冰的。“走吧。”他建议“我们走另一条路,可以直接穿到学校旁的巷子去。”

我点头,顺从的尾随他下山,下山的路较为平顺。这次,我给他一副“我可以很独立照顾自己”的样子,让他不必再牵我。然而,我们还是在一条小河前停下。那些年的小河,还是很清澈的贯穿城市和城市之间。所以带点傲气的“呼呼”过去。我又呆了,盯着河看。

“糟糕,我忘了告诉你,我们要走一道独木桥。”他有点慌。“还是要走回刚才的路?”
我望了望腕表,再不回家,妈妈就会出来找我了。于是我摇摇头,坚定的说:
“我们过桥。”

独木桥还真的是一道独木桥,三条横躺的木材吝啬的只给两个脚掌再宽一点点的脚踏过去。过桥的时候,我的脚有点抖,我可不想掉下去以后,尸体数天后被发现在别的城市,在我毕业的那一天。

“不要看下面!”建诚又牵起我的手,我随着将目光迎向他的,才认认真真的看着他的脸。
“不要怕,只需要踏几步就过去了!”他带着命令的,拉着我过桥。都走到这里了,我只好听他的,而且,我一点悔意也没有。

还好,还好当时并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地事,我们安然的渡河,但是,当我是那么容易的相信一个人的时候。还好,还好一些伤害没有发生的太早,让我可以继续单纯的相信一个人。这一次的出走,本该是一桩让人回忆一辈子的疯狂事,却因为金妮,而变得有点不完美。

就在双脚着陆的时候,我的手还被建诚牵着,我看见金妮。
“什么事?”男孩问。
“没有,我好像看见谁了。”
我确定,我看见金妮。

Monday, September 1, 2008

C 大调女生(一)

就让一切从出生的那一声开始。

当犹如垮掉布袋般的心肺突然的充满了空气,毅然的,一声任性的嚎啕。开始了这一段的生命。

有人做过研究,初生婴儿的哭泣声,是C调,或升C调。那也许已经说明了许多人,开始的那一刻,简单不过如C。一旦开始了这一步,接下来,一个音一个音慢慢的拼凑,那是简单的C 大调,然而日子逐渐的复杂,学习的东西也一步一步的复杂,慢慢的也就变成复杂的音符,升调降调,变调,再变调。都有。在这充数无尽可能的人生中,在每一个步伐的前进和比例永远变化的当中。

然而,我从出生那一刻,充满能量的向空中下马威似的呐喊了一声,是C。过后,没有升降音阶,是大调,我的基因图乖乖的跟着父母亲给我育我的模样,没有变化,又或者说如果你将我的人生在钢琴的键子上游走,我肯定在白色的键上落脚,不会碰到黑色的键子。我的人生,正如C 大调。

我,在家里排行是C, 样貌是C,成绩和表现是中规中矩的C,也就是那种,如果你用ABCDE打一个分布图, C就是 静静的占中间的位置,不属于特别的前后两个极端点。还好后来妈妈给我学钢琴,我就在音乐的世界里活的好好的。音乐世界里,C 是最还原的音调,有点像英文文法里的“根本词”。因此即使我学了钢琴,学着弹各种小调的古典乐,大师级的作品和考试的指定曲子。我依然喜欢弹大调的乐子,而当时迷着听偶像唱的,那些情情爱爱的流行曲,喜欢的歌,我就一遍又一遍的C大调配乐。这件事情,曾经引起老猫的极度不满。

“哟,小妹,干吗弹这些没有古典气息和会把你艺术细胞养坏的歌啊?换歌。”

我瞟她一眼,那种属于叛逆少年时的不满眼神,但还是意兴阑珊的把古典曲的谱子拿出来,弹给她听,那种属于叛逆少年逆向的服从。谁叫她是家里唯一可以指点我学琴的人(她比我早两年学钢琴,就一副永远比我厉害的感觉,不过她的音感确实比我强)?不过如果老猫没有来我们家,我就会弹我爱的C 大调。

也许,我一出世那 一刻,就已经决定自己是C 大调。骨子里的。可是 C 调天生就是非常服从及顺耳的调子,也是骨子里的。反正,就是喜欢。

我刚才好像说过,就让一切从出生的那一声C 开始。C或升音阶C。

不过有些人,出世后的那一声呐喊,是升C 。一种天生的个性。

后来我认识了许多由升 C 开始生命的人,但是,金妮是我生命里的第一个升C 的女孩。

几乎和所有人一样,开学的那一天,只要老师安排了谁人坐在你隔壁,仿佛就已经给你决定下来好多日子和以后的友谊,或竞争。上学的第一天,父亲从我的课室窗口离开,我不敢反抗,我没有哭闹,或做出任何让我爸爸难堪的动作。我只怯怯的,不太敢说话。还是金妮亲切的:今天下课我们一起吃好吗?

我点点头。

下课时,我拿着自己装在崭新盒子里的简单食物(那也只是面包和牛油,也没有什么值得说出来,只是妈妈不想孩子饿肚子的基本装备),我和金妮走在一起,洗干净手,在食堂里找了一个位子,然后等金妮买了热腾腾的面条,一起开餐。而她回来的时候,还把别班的,刚刚认识的朋友也带回来,然后三个人挤在短短的凳子上,享用自己第一个在学校用的半早餐。

那一天过后,我们好多个下课都一起用午餐——有时候会加一两个朋友,只要她愿意——但我们常如影随形的,直到她当了巡察员,要早下课为止。我和金妮同班了好多个年头,直到中学,从深蓝的校裙,换成浅蓝的。

后来我才发现,我和金妮的缘分,其实一早就已经开始,我们在同一间医院出世,金妮 妈妈的床位就在我妈妈隔壁,妈妈认识她是罗老师。罗老师阵痛比我妈妈来得早,几乎连早餐没来得及吃就被推进产房,然而金妮却耗了她妈妈一些时间痛着等待,直到我妈妈送到产房了,她才悻悻然的把头冒出来,然后用尽全力的,给了透支的妈妈一个升C调的欢迎曲,尖锐的;让我那已经呈入半昏迷状态亲爱的妈妈,也醒了一会儿,然后想自己即将出世的宝宝是否也有这般中气。这些事我当然不知道,是很久在我懂事过后,妈妈才告诉我的。我还记得我问妈妈:怎样? 怎样? 我的哭声怎样? 仿佛要证明自己是科学报告所说的C 调。妈妈轻轻的说:哦,我生你的时候,除了一些状况,你大概吓坏了,忘记哭,眯西(注:护士)打了你的小屁股,你才哭出一声,那一声柔柔的,却有能量的一声呐喊,也没有罗老师的女儿般,刺耳,但妈妈听了很是高兴, 你终于平安了。

我一点也没有把妈妈的母爱听见去,一股劲儿的牵妈妈到钢琴边,按了中音C 键,问妈妈:我的哭声,是不是这个调。是不是?

妈妈也纵着任性的我:呵,是是。

我第二天将这件事告诉金妮,还跟她对了彼此的报生纸上写的时间,Koh Jin Nee 出生时间:3.30pm, 我的出生时间:4.30pm,相隔六十分钟。她一点也没有愧疚自己让妈妈煎熬了多久,还得意的说:看看,我多好,一定是要等到你来,才愿意出来玩,所以,这一世,你做定了我妹妹,一定是的,你是我妹妹哈哈哈哈。她的下巴扬得老高,那种属于她的,笑的时候,把嘴角压下来,把头扬一点,那种充满自信的神情,让我逆然的顺从,那种顺从,如同被老猫臣服一样,即使心里有一点不甘,也不敢展现出来的逆向顺从。

老猫不是我的亲生姐姐,她属于单亲家庭,每当她妈妈到外州公干就会将她交托于我妈妈,初次见面,她一见到我,就一直要我叫她姐姐,却又不肯叫我姐姐一声姐姐。她的名字有个“妙”字,在我们的方言里,“妙”和“猫”同音,一个上音一个去音,家里的人都叫她“阿猫”或“那只猫”。所以当她越是要我叫她姐姐,我越是不甘,就依从的,叫她“老猫姐姐”,后来连姐姐两个字也省略去,就只叫她老猫, 也是那时候我接触的卫斯理小说里的一个外星人角色。老猫那时在我心目中强如外星人,侵略方式也非常的外星人。而那时的青少年心地可单纯,即使给人家安花名也不人身攻击,只是随手抄一些身边的小角色,小小的扭曲一下对方的形象,浅浅的凑合对方特出的性格,像无关痛痒的给对方呵个痒。老猫老猫,就这样给我们叫了几十年。

可是金妮似乎不太喜欢老猫。很多时候金妮来我家做功课,如果碰巧老猫也在,她会找借口离开,叫我去她家。后来巧合次数多了成了怀疑然后被我观察和证明,就成为了事实,我不禁 怀疑,老猫或许也是升C 调的宝宝。两个升C 调的女生各自有自己的高调,若硬是要放在一起的话,会产生高音阶共鸣,然后,把身边的玻璃弄裂,通常也只有这两同类的人暗地里察觉这分别,然后巧妙的如同两个同极的磁铁般避开了彼此。我静静的观察,金妮和老猫实在有太多的共同点,这并非代表她们的兴趣相同,而是举手投足的一种神似,都被她们之间的我发现。当然,这也是那些年,我几乎和金妮决裂了,老猫要出走了,我才敢下的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