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2, 2008

C大调女生(二)

我和金妮,也并不是一路顺畅的调子。可是,我有一种协调的本事,就像C 大调的谱子,无论放了一个怎样的节奏和音进去,尚顺耳。中学之前,基本上,我和金妮也没有经历过什么难过的事,也许当时的单纯的很,也许我只是将记忆藏在潜意识里,然而,发生的两件事,却让我印象很深刻的。

事件A。那年,我已经习惯和她如影随形。一天,大我们一年的学姐说要带她到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一间精品店开张。放学后,我自然跟着她,才踏出校园,她在学姐的面前,狠狠地转头:干嘛你老是跟着我?然后,挽着学姐的手,头也不回。留下错厄的我,顿然停下得脚步差点没被涌出校门的人群淹没。

第二天我还是老样子的跟她说话,基本上,当天下午,她打电话来问功课的时候,我也顺从的从妈妈的手中接过电话,语气比平时还要普通的普通。现在偶尔想起还真有点觉得当时的自己仿佛没什么骨气,同时也在哀悼已经远离超级善良的自己。不过细细想起,其实,在事件A后,我还是有个小小的改变,偶尔放学,我会小小的给自己自由,拐去书店租卫斯理金庸琼瑶魔力小马七龙珠,再不就借故说自己要替妈妈买东西什么的,然后,潇洒的和她道别。那天的事对我到底是不是一个伤害,我当时太小分辨不出来,也无法很好地诠释那种不舒服哽在胃头的感觉。但是,内心一些已经膨胀的自尊,学会变色,脸上的细胞,是我无法回到之前的样子。这也是成长的一种,从那一刻起。我想。

还有一件,事件B。也称得上是我人生的一件大事,仿佛,C大调协奏曲已经开始,过了过门,由一个加重指力的开始的事件B。就在我毕业的前一天。班上那位读隔壁班,全级成绩属中等(唉,我的成绩还不是一样的平平)的学校的篮球代表(呵,凡男生打篮球的多,但代表的没几个),算是个老师话题人物。男同学在毕业班的欢送会邀我跳了一支舞,还记得那是一首cha-cha,草蜢的《失恋联盟》。男同学平时和我没什么交集,只是有一天,我和金妮打羽球,放弃篮球场不练球的他讨了一支球拍,说要和我们对打,又说我们两个打他一个放马过来,我们齐声说怕你啊。结果还好不太难看的,我们一盘和局,最后一局小赢他几粒,那时羽球场已经围上了看热闹的人。那时我觉得他是有点故意的挑衅,可是,说不上来为什么又找上我们这两个女生。如果当时,我会用大人的思考想一想,我应该剔透一点的理解,一个男孩,我说的是男孩,往往会用难堪或极其异类的方式去引起心仪的女生注意。

即使到了毕业的那一天,我依然还没有把谜底找出。只是在和男孩跳舞的时候,我想起了那场球赛,忍不住笑了出来。男孩也笑了。跳完了过后,他还意犹未尽的坐在我隔壁,我们就聊了起来。

“要毕业了。”
“嗯。”
“我其实还有一件事情还没有做?”
“什么?”
“我还 没爬过学校的屋顶。”
“哈,算了吧。你的应该没有办法实现。”

“你呢? 你有没有想做又还没有做的事?”

我认真的想了想。“学校后面的山,老师不给我们去的地方,我还没有去过。”
“悄悄的告诉你,”他小小骄傲的“那山,我爬过几次了,沿着山路,爬个十多分钟,就到山顶了,告诉你哦,从山上看下来,可以看到体育室的屋顶,还有整个市中心。很美噢。一点都不像老师说般恐怖。”

“噢,是啊?”我睁大双眼,丝毫没有掩饰我的惊讶和羡慕,也是要长大后我才冰雪的了解,男孩们要的不过是这种的眼神。

他凑近我,小声地说“我们等下去好不好?”

我眼睛亮了,像是用一种初生之犊的勇敢燃烧的火焰拼出的光芒,从眸子溢了出来。
“嗯! ”我大力的点头。
那天,我有点笨拙的摔掉金妮(我当然无法学她般作出干吗你要跟着我的动作),然后再藏好书包和脚车,悄悄的拐到学校的后门与建诚回合(对了,男孩的名叫建诚)。在他的引导下,我拉住校裙裙角,翻了不矮的一道篱笆。当右脚安全的跨过去,飞身着陆的那一刻,我俨然有一点带着内疚感的刺激,轻微的醉醺醺。我循规蹈矩了六年,竟然在学校最后一天,用爬的离开学校。当我还是沉醉在这分不出兴奋较多还是罪恶感压倒的心情,我已经远离建诚几步之遥。建诚没有骗我,他的确走过这山路,而且还不止一次。

“这里很多灌木,有些带刺。小心点。”他等我追上来。
说罢他拉了我的手。

我的手被拉着。我的手,一只手抓校裙,一只手被男孩拉着。

一开始还真的不习惯,我除了被爸爸哥哥和uncle kent 拉过以外,就没有被别的男生拉过。但那只是三秒钟的尴尬,因为当时我要照顾的东西实在太多,也忘记细细考究被一个男生拉手的感觉。或许当时我应该好好的把这滋味记住,但是,我觉得我们实在太单纯了,就和电视机里面看到的那种拉手画面,完全不一样。

我只是要爬到山顶去。
到了山顶,他放开我的手,张手迎向风。我则被眼前的景色弄呆了。
这座城市,我生长的地方,我还是第一次 用这样的角度来鸟瞰它。从山上,看着一格一格砌出它的轮廓,那么的亲切和美丽。我立刻可以辨出位置。我的家,我家对面的草场,金妮的家,老猫的家……

“美吗?”他转头看我,一脸自信的,断定我会点头。我拨开乱飞的头发,猛点头。
一天都已经有那么多惊喜了,我怎么不点头。

然后,我们两人以大概半个手的肩膀距离,用了几乎要为这座城市画平面图的时间站着。我们沉默着也不懂说些什么好,毕竟,严格来说,我和建诚只在比当时早少许的时间认识对方。他打篮球,我打羽球; 我读蓝班,他读红班;汤老师是他的级任老师,陈老师是我班的级任。风刮呀刮把我的脸吹得冰冰的。“走吧。”他建议“我们走另一条路,可以直接穿到学校旁的巷子去。”

我点头,顺从的尾随他下山,下山的路较为平顺。这次,我给他一副“我可以很独立照顾自己”的样子,让他不必再牵我。然而,我们还是在一条小河前停下。那些年的小河,还是很清澈的贯穿城市和城市之间。所以带点傲气的“呼呼”过去。我又呆了,盯着河看。

“糟糕,我忘了告诉你,我们要走一道独木桥。”他有点慌。“还是要走回刚才的路?”
我望了望腕表,再不回家,妈妈就会出来找我了。于是我摇摇头,坚定的说:
“我们过桥。”

独木桥还真的是一道独木桥,三条横躺的木材吝啬的只给两个脚掌再宽一点点的脚踏过去。过桥的时候,我的脚有点抖,我可不想掉下去以后,尸体数天后被发现在别的城市,在我毕业的那一天。

“不要看下面!”建诚又牵起我的手,我随着将目光迎向他的,才认认真真的看着他的脸。
“不要怕,只需要踏几步就过去了!”他带着命令的,拉着我过桥。都走到这里了,我只好听他的,而且,我一点悔意也没有。

还好,还好当时并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地事,我们安然的渡河,但是,当我是那么容易的相信一个人的时候。还好,还好一些伤害没有发生的太早,让我可以继续单纯的相信一个人。这一次的出走,本该是一桩让人回忆一辈子的疯狂事,却因为金妮,而变得有点不完美。

就在双脚着陆的时候,我的手还被建诚牵着,我看见金妮。
“什么事?”男孩问。
“没有,我好像看见谁了。”
我确定,我看见金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