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3, 2015
我美好的第一次:709
Wednesday, June 2, 2010
《钢琴》
几天来的报纸都登了一代钢琴家聂砾逝世的消息。
聂砾大师门下的弟子分布在全世界各地,有著名的钢琴家兼作曲家,韩辛;有在好莱坞多部大制作当幕后配乐的马克于;有管弘乐团当指挥家的谭珊珊;其他的,不乏有在本国各地音乐室里的音乐老师。
所以,他的丧礼,也格外的庄重。
聂砾临终前交代他的得意弟子,亦是他的音乐室接班人,游卿务必在他的葬礼把全部徒弟都召集。他要听他们用他的钢琴演奏一曲后,才肯把自己与钢琴焚之一炬。
“全部?”游卿问。
“是,全部。至于离别曲,由你来弹。”聂砾的声音,细得像风中残烛,可是,切了了分明,毫不含糊的交代。
“可是老师,这离别曲,我怕一人不得胜任。”
“那你另找人合奏吧。”聂砾闭上疲惫的眼皮。游卿退下,没错的话,她在老师将通向心里的窗关上之前,看见里头闪过一丝期待的火花,她想,她该是明白了老师的意思。
这句话说了没多久,要弹离别曲的这天来临了,游卿播了几通电话。事实上,他早在老师病危时便已经联络了各师兄弟们。
还有一个。
游卿按了这组号码。
“喂?”电话只响了三声,清脆的声音响起,像钢琴声。
清脆的钢琴声划过礼堂,全部弟子送上对师父最后的献礼,用老师喜欢的方式。与其说这是场葬礼,不如说这是场音乐飨宴。
韩辛送上亲自谱的挽曲,谢过幕后离去。最后一首的离别曲,是由游卿弹出。
游卿上了台,没有坐在钢琴前,她径直走向麦克风前。
“各位,承蒙老师厚爱,将这首压轴的离别曲交给小游弹,小游犹觉荣兴。不过,这首离别曲,非小游一人能弹。因此,在这里,小游欲邀一个人一同与小游弹这首歌。” 游卿顿了一顿,“许多人都不懂,这个人,只差一点便成为了这音乐室的接班人。”
台下有些骚动。游卿用坚定的声音继续说下去。
“小游不才,请师姐曲意与小游合奏这首离别曲。”
台下的惊呼声盖过掌声,他们全都不懂这刚当选十大杰青的商业才女,估计有一亿身家的曲意也会弹钢琴?而且还是聂砾大师的弟子?
曲意抬头走过张口瞪目的人们,从容的上了台。
她面对群众,微微点头致意。游卿挽着她的手臂到钢琴前,安坐。游卿知道此刻她们俩是万目的焦点,她悠然的向曲意说。
“为了老师,弹一场最美的离别曲,好吗?”
“是,为了老师。”
聂砾一直都是她的恩师,即使在她离开音乐室后,老师说的话,无论跟音乐有没有关系的,她都记得。此时此刻,她要将她心里的感恩,化为音符,最后一次,也是自从那天告别后唯一这么的一次,奏给老师听。
游卿开始了高音的过门部分。呵,坐在老师的钢琴前,才发现近距离的钢琴声,是那么的清脆,一如老师的声音。
“看来你不适合弹钢琴,等到你认识了琴,你再回来吧。”
老师柔柔的,却刚毅的对她说。这句话留在她心里,十年;像现在的钢琴声,足以绕在礼堂里,三日,盘旋。
她怔怔的落下泪来。
游卿转头看了看她,给了她一个肯定的微笑,曲意点点头,将手指轻轻搁在琴键上,等待属于她的部分。
当游卿把手指挥到最高处,曲意开始了低音的调子,婉婉的声音,像在最开心的时候,发生蓦然的失意,让人无限的感怀。会听音乐的群众点头致意,不关谱子的复杂度,这首离别曲的难处是一人极难用两种心情弹出高低二调,所以必须由两个极有默契的人来弹。
游卿没有选错人。曲意把丧师的心情透过音乐哀诉,游卿的高音调子这时加了进来,轻快的。像安慰着曲意的二人对话。
游卿一直以来都是这么活泼轻快,像那是曲意第一次见她一样。
那时曲意满怀怨恨的来到这音乐室,等候老师来临,她狠狠的盯着这架钢琴看。身旁的游卿是个天真及满怀理想的少女,她问曲意:
“你为什么找老师学钢琴?”她以为全部人都像她一样找个好老师然后接受培训然后成名。
“老师的钢琴有脚。”
“呃?”
“老师的钢琴有脚。”曲意咬牙切齿的重复。
“噢。”游卿只好装懂,任谁也晓得好的钢琴有脚。她对这早她一分钟入门的师姐第一个印像便是这么不知所谓。
后来,游卿才懂为何曲意会耿耿于怀钢琴有没有脚。她也为她的不释怀而黯然。
就像这离别曲的中段,游卿的琴音因为曲意的哀怨所感染而缓慢了下来。换了拍子的手指加重了力度,游卿闭上了眼。跟着游卿转换拍子的曲意的手指也重了,她更专心的弹了。她的手指力度一向是老师不满意的部分。
“你一开始学的钢琴,应该是用较软的琴吧。”老师按着『B降音大调变奏曲』的乐谱,示意她重新来过。
曲意眼光闪过了狠意,紧闭着双唇,垂下了头。
之后她便使劲的敲着琴键,加强手指的力度。
她不信征服不了这琴。她一向是好胜的,一如童年时隔壁那个骄傲的美美打扮的像公主般在她跟前弹琴时一样。她看见美美用斜视的目光投向她,像只开屏的孔雀。回家后,她便告诉爸爸说她要学琴。
“钢琴好难学的喔。你以后不可以留长指甲,不可以打篮球了。”
“我要学。”她的声音由紧闭的齿缝中透出。
爸爸盘算一下开销,两个月后,买了一架钢琴给她。
她的第一架钢琴,没有脚。
她倒也乐了好久,每天放学后校服还未脱下便努力练琴,比任何一样学校功课更练的殷勤。
她的钢琴老师,也是美美的老师,常拿两人比较。
“曲意的进步让人刮目相看,才学一年便已经会弹理察克莱德曼了。美美弹慢板的曲子还好,不过活泼的舞曲就要多多练习了。”
美美狠狠瞪她一眼,原本她是可以独享老师的赞美。曲意稍微抬起头,把老师的话,故意在美美面前,用心的听了。
她说过她没有征服不到的东西。
直到全州钢琴比赛时,她才栽了个筋斗。
那天她选了名曲『少女的祈祷』,这是一首不容易掌握的曲子,她努力地练了好久。她信心满满的上台,结果却给美美弹的贝多芬的『月光曲』获得了第一名。她在后台哭得连入选的奖也不上台去领。
美美拿着奖状奖杯,去后台找曲意。
“你知道你输在哪里吗?”美美把头凑到曲意的耳朵,对她说。
“我家的钢琴有脚喔。好的钢琴是有脚的,你用你那架烂钢琴,练上一百年,还是会输的。”
曲意还记得当时美美离去时的笑声,格外刺耳。
她一回到家,便对着爸爸吼:
“你为什么不买有脚的钢琴给我!”
那天,她躲在房里,绝食了一天。单亲的爸爸不懂要如何安慰她。还是姐姐把她训了一顿,她才肯开门。
可是她再也不碰家里那架陪她多少个童年岁月的钢琴。
后来她到了城市念大学,知道一代钢琴家的音乐室在邻近,她便上门拜师。
聂砾没有见过这么努力的学生,他觉得曲意天分极高,又有一股坚韧的毅力,往往一首新曲,不到一会儿便上手,好些时候,他还会在课外时间听到她径直把以前学过的曲练了一遍又一遍。
其实曲意是想用这架钢琴弹听听到底她是弹得不好,还是被有脚的钢琴打败的。
她使劲的弹,可是『B降音大调变奏曲』还是糊成了一团。
终于聂砾发现曲意欠的是什么,她的曲,好听归好听,却欠了魂。
“停!”
她抬头望着老师,不解。
“你心中充满了狠意,怎么去弹好这琴?”老师叹了一口气,说
“看来你不适合弹钢琴,等到你认识了琴,你再回来吧。”
于是她离开了音乐室。那时她大学刚毕业,她便把全副心机放在事业上,她一路平步青云,没多久便当上了公司的总经理。她自认做的每一件事皆努力的办好,刚毅有余,所以未曾失败过,只是她还是一直纳闷为何老师不要她,难道她真的是被没有脚的钢琴害死的?
事业有成后,她自资了一间公寓,当时她爸爸已退休,便把爸爸接了来城市住。她可算是现代难得一见的孝顺,闲时会陪爸爸捉棋聊天逛街。
有一天,她和爸爸逛到了『雅马哈』,爸爸指着有脚的钢琴,对她说:
“呵,这就是有脚的钢琴啊。当时我没知识,如果早知道,我宁愿少吃几天,花多一点钱买一个给你。”
她的眼泪涌了出来,原来耿耿于怀的还有爸爸。她一再孝顺也填补不了这个因为儿时任性所造成的缺口。
之后她重新弹回了钢琴,当她重新给钢琴生命的那一刻,她发现,琴韵飘然,跟钢琴的品质是没有太大的关系,好的声音,始终也会感动人。她这才晓得老师对她说那番话的意思。
当她想找回老师的时候,老师率先派游卿找她。
那天游卿要找她弹离别曲以预备老师的意愿时,她一口便答应了,还当下腾出了时间会见游卿练琴。
游卿满以为她会拒绝,可是没想到这商业才女会那般念情念恩。她弹钢琴时,眼神投射出的温柔,是必须与钢琴精神的结合,方能有此情感。阔别数载,她还是那么近距离的一次接触到这位师姐。
她早已知道曲意突然离开的来龙去脉,老师在她面前一而再的提起曲意,他说若非她扭曲了钢琴的意思,她的成就早在几年前便可以媲美游卿。
老师阅人无误,曲意的潜力无人可及。奇怪,此刻的游卿一点也不嫉妒,她很开心可以和这么一位同是音乐中人同琴演奏,这是毕生难忘的乐事。游卿眼眶溢满泪水,她被曲意的琴声感动了。她振一振气,手指飞舞得更用心,配合了她的师姐。
离别曲弹到了尾声,那是活泼的结束,老师说过没有什么可以比音乐更能影响心情,所以他的离别曲一定要快乐的结束。他的两个学生皆捉到了曲子的精髓。
曲子再美,人生再灿烂,始终也要别离,手指弹下最后的一个音符,她们有默契的为这场精神交流相视一笑。
台下的观众纷纷站起鼓掌示意,这是为聂砾大师教出的好学生而给于最后的敬礼。两人牵手鞠躬谢幕,掌声久久不散去。
离别曲已尽,老师的钢琴很快的将会随着老师的灵柩送去焚化。大家心里有点婉惜。
这时,一个衣装整顿,两鬓刷白的中年人走上台来,他是聂老师的好朋友,刘律师。他一点也不畏台下的好奇目光,气定神凝。
“各位,聂老前辈在生前立了这项遗嘱要我在此宣读。”他随即扬开了手上的文件,说:
“我,聂砾要将属于我的这个钢琴送给我的弟子,曲意。”刘律师顿了顿,说“聂老对我说,这琴,若将它烧了,未免太可惜,所以临终前略为修改了遗嘱,将它送给了有心人。”
曲意瞪大了眼睛,然后慢慢的醮湿了一大片。
以她今日的成就,要买一架有脚的钢琴绝非难事。她的感动,是老师还当她是弟子。台下的人皆知这是一份特殊的荣誉,可是,若此事发生在半小时之前,也许人们会不服,可是,此刻,人们只一致的报以热烈的掌声。游卿转身拥抱她,在耳边对她说:
“还好你来弹这曲,不然,老师的心意就辜负了。”
“我不会再辜负老师了。”
她心里想着,手指抚过老师的琴键。这琴刚刚给送过来了,她想该怎样才不辜负了老师这琴这情。
她摆好手指,吸一口气,然后,弹了那首自比赛败北后便不再听不再弹的『少女的祈祷』。
久不复弹,手指生硬了许多。原来琴再好,也需要复习。
此时,爸爸走了过来,静静的看着她。以前她练琴时,遇上好的曲子,他会这样放下手上的工作,以一个父亲骄傲的眼神,看着她的女儿。
“弹的好,果然琴不一样,弹出来的效果也不一样。”他在一曲完毕后这么说。
“爸,大姐的女儿,优悠是不是还用着我的琴练习?”优悠是个长满雀斑,大眼睛的女孩,她的琴弹得好,小小年纪已把多首古典名曲倒背如流。曲意一天见她弹『给爱丽丝』时的专注,弹得仿佛爱丽丝就在她眼前似,这点毅力和用心仿佛是她年轻的版本,不,甚至可以说是青出于蓝。
“该是吧。凭你大姐这“月光族”的个性,应该没有本事提优悠换琴。”他开朗的笑着说。
“爸,我想将琴给了优悠。”
“这可是你老师送你的琴啊。”
“好的东西不是去占有,我现在也很少用琴,优悠比我更需要它。况且,老师说过好琴要赠于有心人,这是老师最后告诉我的话。”
“好吧,我看优悠她蛮有天分的,别让厉史重复,埋没了天才。”
“爸,对不起。”她垂下了头。
“爸爸并没有难过啊?”他摸了摸女儿的头,爱怜的。这个女儿,曾经倔强的得让他头痛,也倔强得让她放心。他并没有把她管教得太好,是钢琴帮她把女儿磨得再出色些。
“爸,你要听什么,我弹给你听。”
“呵,要爸爸点歌,真的什么都可以?”
“嗯。”曲意肯定的点点头,骄傲的把头抬的像只公鸡。
“嗯……爸爸要听『天伦歌』。老歌一首,可以吗?”
曲意想了想,然后,手指开始轻舞飞扬。
琴韵飘扬,像煮好的一道佳肴,味道香得让人快乐。
好的钢琴,还得用心去弹。
Friday, March 5, 2010
热带雨林
小桐是个在赤道上长大的女生。她由出生的那一刻起,迄今,没有离开过这赤道的南北纬径超过十度以外的地方。可是,再多几个小时,她就要飞了。这一飞,就是好几十度往北,好几个春夏秋冬。
不知道她将会飞往的地方会是一个怎样的国情风俗?那儿会有怎样的建筑物?那儿会有怎样的树木和森林?她只熟悉这片土地,在赤道上,这儿的土壤特别肥沃,适合种植,尤其是大自然的森林,由于阳光充足,雨量适宜,气温稳定,所以植物都长的特别好。茂密的森林提供了不同的居住环境与食物,因此,也纵容了各种各样的植物的生长。但是,由于光线需求的关系,植物的竞争力也相对的强,森林里的树木也因此而长得特别直,特别高。
小桐住了二十年的这座城市,位于赤道上,虽然没有树木,但是,同样的也是俱足了热带雨林的特色,各式各样的建筑物,也一栋比一栋高。好比小桐住的这栋楼,在这座城市里,犹如森林里长满苔藓,爬满寄生蕨类,已经停止成长的一棵树。曾经在数十年前,它是四周围里最高的那景点,如今,已经被取代。离开小桐的组屋,不到一公里的那栋大楼,就是现在这钢骨森林里一棵宏伟的大树,高而挺,骄傲的瞰视这城市,也骄傲的被人人览视着。
这些年来,小桐见证了她的成长。当她还被铁网铁架围得像个襁褓中宝宝的那段日子,小桐桌子的位置,正对着她。她看着一根根钢骨搭起来,那一声声的叮叮铛铛打桩声,曾陪伴着小桐多少个温习功课的日子。
这张桌子,是她的战友。她临走前,恭敬的,用心的将它抹一遍,那桌沿她放手肘的地方,原本漂亮的九十度,经过长年累月的摩擦,留下一片光滑,她细心擦了一下,她相信,多年后,她回来的那一天,这个地方,也依然光滑如昔。
她又再把椅子擦了一下。然后环视这房间。
其实,这房间里的家具只有一张床,一张桌椅,一个小小的书柜,柜子上放着只可以收听电台的收音机。简简单单的几样家具,也没有什么东西好拭擦的。她拿着这块布,纯粹是想向陪同她成长岁月中的伙伴们道别;用她的方式。
对这个空间小小的房间,她特别感恩。这房间,严格来说,只称得上是一个储物室,却是妈妈给她最大最好的一份礼物。在她十三岁,升中学的那一年,妈妈见她每晚挑灯夜读,便腾出这空间给小六UPSR拿全A的她。当两个弟弟挤在二房,妹妹又和妈妈睡同一张床,嫁出去的姐姐回娘家也得挤头房,姐夫睡客厅时,这个房间,就已经是妈妈给会念书的她最大的肯定。
所以,她从不嫌弃这小斗室有多闷热。她拉开奶白色的窗帘,这片小小的窗口,就像她看所有世界的眼睛,小而远。当她拥有了这房间时,最令她兴奋的是自己可以拥有这片最好的风景,只要稍微把头探出去,天气好的时候,她还可以看见远处杵立的双峰塔。
“你看!这里可以看见双峰塔呢!”秀云兴奋的喊着,丽君和美仪立刻冲到露台去。当大家兴奋的到处在这新家寻找新大陆时,唯有两个人一脸平淡的在一旁。
小桐坐在绒毛沙发上翻着印满时装和美女模特儿的杂志。她心里想:“我的房间也看得见双峰塔,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另一个一脸无所谓的是妃莉。她拿着果汁,靠着客厅的墙,一副山水画下。心里想:“这是我老爸的家,所有装璜设计都是他的意见,又不是我的,有什么好兴奋的?”
妃莉看了小桐一眼,将一杯果汁递给她;“你好静喔。”
小桐抬头望了她一眼,笑了一笑。
这句话,是妃莉由认识她的第一天起,最常说的一句话。
那一天,中一开学才第三天,小桐还是没有和几个人说过半句话。下课时间,她走到草场旁一棵树下的凳子安坐,捧着她的面包,一面看书,一面咬着。突然,一片崭新的浅蓝色校裙,在她眼角扬着。她抬起头,看见一张干净粉白的脸,张着一对大眼睛。大眼睛径自坐在她身边,问她:
“你好静耶…。你好,我是你的同班同学,妃莉,你可以叫我Phelix。你呢?”
“林小桐。”
小桐朝她礼貌的笑了一笑。之后的每一次,当妃莉这样子说她,她就会这样子的笑着回应妃莉。
妃莉就是这样的热情豪爽,一副万事无所谓的性格。她绝对有资格对世事无所谓。她家境很好,父亲长袖善舞。这十年来,她前前后后搬了几次家,但每搬一回,屋子就越换越大间,位置也越搬越高。这一次,她的新家建在离闹市不远的半山,虽然不至于背山面海,但是,能拥有一个可以将城市美景尽受眼帘的露台是必然的事实。
“喜欢你的新家吗?”小桐问。
“唉,还不是一个供我睡觉的地方。”妃莉把果汁搁在桌上,将身体埋在沙发里。
“不只睡觉而已吧?”小桐心里想,但是,她礼貌的笑了笑,没说些什么。
“你呢?你喜欢我的家吗?”妃莉将膝盖折起,把头探过来问小桐。
“嗯,好舒服哦。那个角落很好,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如果能够在这里放一张书桌读书就很好。”小桐朝阳台旁放着一个大花瓶的角落指了一指。
“好,就照你的意思去做。待老爸回来我向他要一张桌子。”
小桐笑了笑,继续翻杂志。
“你喜欢这本书啊,拿回去慢慢看吧。”
“不了,我随手翻翻而已。”小桐连忙回应。杂志里的时装,她再多看几眼,也没能力,也不想去拥有。她翻杂志,纯粹是因为在这里不知道还有什么事可以做。
她就是这样的懂得把自己藏起来,所有的开心不开心,所有的优点和缺点。她的眼睛,像白天的猫,永远卑微,却荡漾着十四岁少女太早拥有的沉静。
可是,少女始终是少女,这碧绿的猫眼始终也会有瞳孔放大的一天。能另她眼睛蓦然雪亮起来的,是他。
他在她们的对话间出现,小桐马上发现了他。他原本想放下球拍后上楼去,但,看见她们后,便停下脚步。
“哥!小桐来,我替你介绍,这是我的双生哥哥,Philip,我叫妃莉丝,他叫菲立蒲,他只大我半小时而已。哥,这是我的好朋友,林小桐,森林里小小的一棵桐树,人家读书好厉害的。”
妃莉在旁说了一大堆,小桐却盯着菲立蒲发呆。在女校念书的小桐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好看的一张脸,酷似妃莉的他,连滴着汗的发脚也那么的好看。她的瞳孔变大,眼神相比的变柔。
那初次的会面,小桐还记得菲立蒲身上穿的那件白汗衫。
床上摆着两件冬天穿的白汗衫,全棉的布料,简单的颜色。但是,小桐懂它的价钱不菲。行李箱里还有妃莉送她一件深红色的外套,眩目的红色将会是冬天的一团温暖,但是,妈妈这件贴心内衣,同样也会助她熬过多个寒冬。
她打开行李箱,将汗衫放进去。她的行李没有挤满多少样东西,她打算在那儿开始她的新生活。所有带不走的,她留了下来给妈妈保管,但是,她带走的,却是一整箱的柔情蜜意。
自从妈妈知道她获得了奖学金,将会到遥远的、有春夏秋冬的国家念书时,她便开始存钱,努力的一样接一样的为她添置她的行李。这件汗衫,是知识寡陋的妈妈在听取十五楼那有个孩子在国外念书的李大婶的意见后,临时为她买的。
“妈,反正我过去才是夏天,这些东西到那儿才买吧。”
“到时你忘了怎么办?那边什么东西都贵,还是在这儿买吧,对面的阿财叔给我打折啦。”
“这般贴身的衣物,如果我在那儿长胖了,怎么办?”
“长胖就好,外国人最喜欢。”
“妈,我不会嫁给外国人的啦!”
“桐,如果遇到好的,有钱的,嫁什么人也没关系。你最好在那儿接着下去念硕士博士,去遇更多更有条件的人。”
小桐苦笑着。她知道她拗不过妈妈,但她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妈妈要她快快离开这个家,妈妈要她嫁好人家,为的,就是要她往后的日子好好的过。这,就是她要做的事。
这,也是小桐一直以来,心无旁骛,努力念书的原因。
自从姐姐二十岁便离开这家,踏进另一个家以来,妈妈便懂多年前爸爸的离开已经让这个家少了一大块的砖,挡不住外头风雨的侵蚀。姐姐心急的嫁出去,弟弟一考完SPM便马上到新加坡工作,她又飞到这么远的一个地方去深造,大家似乎遗传了爸爸那不负责任的基因。妈妈静静的承受着,也大方的成就着,将他们一个一个的送走。林小乔、林小桐、林小桑、林小松、林小竹,五个兄弟姐妹,是这森林里小小的一棵树,没有了爸爸的庇护,大地一般的妈妈,就耗尽全力,把他们托起,让他们拥有足够的高度,把头探出去,在更大的空间吸取阳光。
懂事的小桐怎么会不懂这一切?
也许,在过几年,这间原本看起来相当拥挤的一间三房一厅的房子,会突然变大了许多。当他们全部兄弟姐妹都离开这里的时候。
电话玲声突然响起,打断沉思中的小桐,她紧张的望了望自己的电话,失望的发觉它并没有响,那只是邻居的电话声。这组屋里的房子,大家只用薄薄的钢骨石灰隔着,响起的声音都是大家的。
她拿起了她的电话,这原本不是她的电话。
“这个给你。”妃莉把她那才买了几个月,俱足基本功能的电话,连同充电器,偷偷的在班上递给小桐。小桐一脸纳闷看着她。
“我爸买了一个可以拍照的电话给我。这个多了出来。你拿去吧,你家没有电话,我平时要联络你真的很难,有了这个电话,我们就可以发短讯了。”
“你卖给我吧。”
“算了,拿去吧。”
小桐紧捏双唇,坚持不接过电话。
“如果你坚持要还,那你就教我数学科学,电话就当做是补习费吧。对了,我哥哥的英文很棒的,要不要让他给我们补习?”
小桐自知英文差但又没有能力上补习班,但,最重要的是,让小桐心动了的,是妃莉那句话的卖点;菲立蒲。
“好。”小桐将电话拿了过来。
从此以后小桐放学后便到妃莉家做功课,互相讨论和温习,就在阳台旁的那个角落。那个原本放着大花瓶的位置已经被桌子和书橱替代。
妃莉家里有的是参考书,与其说是小桐在教导妃莉数理,不如说小桐自己也获益不浅。对小桐,妃莉很是慷慨,无论小桐要借什么书,只要是小桐开口的,妃莉都会答应。菲立蒲除了傍晚打球外,其他的时间,也和她们一起温习功课。他指导小桐许多英语文法上的错误,并借她古典英文书,和她说英语。不到数个月光景,小桐的名次在全级内数一数二,当年的SPM考试也拿了一张漂亮的成绩单。
那时,小桐非常感激妃莉和菲立蒲两兄妹。
如果不是遇到他们,她还是那棵缺营养,低着头成长的一棵小桐树。
记得有一次,小桐被老师选中当赛跑代表,那一年的小桐已经发育了,赛跑时免不了一些顾虑和尴尬,因此在练习时跑的并不好。妃莉察觉到了,带她到超市的内衣部买运动内衣。小桐没有说什么,但是,内心对妃莉非常的感激。
妃莉,在她成长岁月中,像陪她过许多尴尬岁月的一件内衣。是最好的那一件。没有妃莉,她实在不懂怎样在这个人人争着出头,像热带森林里的树木争着找阳光的环境里生存。许多时候,因为妃莉的鼓励,身世平凡的她也得以在学校里发光发热。
除了妃莉的贴心和鼓励,小桐也非常感激妃莉让她认识了菲立蒲。
如果说妃莉是小桐旁支撑她的一棵树,菲立蒲便是吸引她长高的阳光。
小桐静静的仰望这眩目的阳光,静静地将感觉埋起。她静静的欣赏他的一举一动,静静的记住他说的每一句话,但是,感觉却像一棵已经生根的树,静静的,一天一点的长高。这时候,唯一在小桐念埋头苦读时,在小桐眼前跳舞的,是“菲立蒲”这三个字。
菲立蒲对他所做的每一件事,皆影响着小桐的喜怒哀乐。
有一个周末,小桐在妃莉家的路口等巴士回家。刚考到车牌的菲立蒲驾车回家,经过看见小桐,便邀她上车,送她回家。到了家门口,小桐正想下车,突然,菲立蒲把小桐留住。
“这个给你。”他从车后座上拿起一株玫瑰,递给小桐,然后扬长而去。
小桐楞楞的杵在路旁,看着他的车变小消失在街角,一时还回不过神来。当时,她世界里所有的触觉和味蕾,已经被眼前的玫瑰香充数着。
也许他送这花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也许这玫瑰是刚才他在某个义卖中随手获得。但是,他能亲手交给她,他能在送玫瑰的那一刻想起要给她,已经让她的心抖动不已。
那株玫瑰,已经在她心里烙成一个朱砂印,不管未来的菲立蒲记不记得这一朵花,但是它的颜色永远不会在小桐的记忆中褪色。
接下来,小桐对菲立蒲所做的事更敏感了。
一天,温习功课的当儿,妃莉在学校处理一些事情而迟回家。阳台旁的桌子旁就只有小桐和菲立蒲。小桐很少有这么一个机会和菲立蒲单独在一起。她静静的在做着功课,有点心不在焉,想起那天的事情,她脸有一点红。
“你大学打算要选修什么科目?” 菲立蒲突然冒出一句。
“不懂,应该会拿纯科学吧。”
“科学好,有前途。不要选医科,很压力的。实验适合沉静的你,实验室的人事和环境又比较简单。我最不喜欢商场上的女生,每天要花大半小时,把脸涂上颜色才上班,开口闭口是钱钱钱。一天到晚忙交际,忙应酬,为了就是要找一个老板把自己嫁掉。”菲立蒲突然一脸认真起来。
“别一竹杆打翻整条船的人。不是每个商场上的女生都是这个样子。”
“但我就是喜欢简简单单的女生。那种不需要涂上任何彩妆,既使穿白T-恤牛仔裤也很好看的女生。”
小桐低头望了自己一眼,白T-恤牛仔裤,正是简单的她平日最爱的装扮。她的脸更红了。
“小桐,你还没有男朋友吧。”菲立蒲把头靠向她,轻轻的问。
“现在还是读书的时候…”小桐心跳加速,声音越调越小。
“我敢担保你以后一定会有很多人追,很多男生喜欢你这样简单又安静的女生。”菲立蒲用手撑着头,把眼睛锁在她脸上。
小桐脸更红了。“会是你吗?”她很想问他。
就在这时候,妃莉进来了,她看见他们的神情,满怀狐疑的问他们:
“你们在谈些什么啊?”
“没什么。”小桐连忙按计算机做数学题。但是聪明的妃莉还是嗅出小桐这些日子不寻常的表现。尤其是哥哥有在场的时候。
“我哥哥好花心喔。每天晚上讲电话的对象都是不一样的女生。”一天,在学校里,老师没来,大家自习时,妃莉突然冒出这一句。
“是吗?”小桐在练习簿上撩着字体的笔突然打了紧急刹车。但是,她语气平稳的搭腔。
“爸爸问他有没有拍拖,他死口不认。哼,你说他会没有目标?该我说,他们两父子一样风流。”
小桐静静的没有再说些什么。但是,难过慢慢侵蚀她的心。没有期望,就没有失望,要不是那天菲立蒲亲口对她说他喜欢简单的女生,小桐永远也不会奢望要得到菲立蒲这般男生的青睐,也不会对这份感觉产生任何的期望。
可是回想起那天他说的话,却是那么的真,就像所有她对他的感觉一样。
可是妃莉又为何要这么说她哥哥呢?她哀怨的想。
小桐看了身旁的妃莉一眼,妃莉却没有继续话题,埋首专注在眼前的功课。STPM考试要来了,课室里贴着倒数的号码牌。小桐马上要自己忘记这些儿女私情,提醒自己考试的日子已经一天天的靠近
换节了,老师踩着高跟鞋的脚步声也越来越靠近,越来越响。
“哚哚哚。”
妈妈一回到家,便在厨房里忙着做饭。
小桐把行李拉出房间,搁在客厅,然后,走到厨房里。
“东西收拾好了吗?”妈妈把菜丢进烧红的锅里,头也不转的问。
“好了。你吩咐的东西我都拿了。”
“等下是妃莉送你到机场吗?”
“不,我叫德士。”
妈妈的动作显然停了一下,她有点不解。
“最近好像没见你去找她,她也在忙着升学吧。”
“嗯。”小桐喝了一口水,一边回答。
“像妃莉这样好的朋友实在很难得了,你出国后,记得和她保持联络。受人恩惠千年记,她对你这么好,你改天看有机会再怎样报答人家吧。”
“嗯。”小桐依然把答案和水吞。然后,她把目光投向厨房的窗外。一架飞机飞过。
“妈,你待会不要去送我机啊?”
“我等下就要到酒楼去,今天有喜筵,厨房要人。你半夜的机,我在这里也可以看见你的飞机飞过的。”妈妈把炒好的菜捞起,又放油把蒜头爆香。
“妈,我在那儿打暑假工,会把钱汇给你。”小桐盯着妈妈那双已经冒出青筋的手,说。
“不用了,你专心念书吧。小桑已经找到一份安定的工作,不时有寄钱回来。小松小竹我还供得起,你就不用操心了。桐,你就背上这个行囊,专心去闯,不要频频回头了。”
妈妈的话与锅里发出的滋滋声混在一起。妈妈语气平淡,但是,小桐可以感觉到这一刻妈妈的感性。小桐忍不住了,放下杯子,从妈妈的身后拥抱着妈妈。
“妈妈,谢谢你。未来我不在的日子,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了。”小桐把脸埋在妈妈的脖子,嗅着妈妈为他们的生活流过的汗味。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妈妈,小桐才发现自己早已经长大了,宽阔的肩膀轻易的将逐渐瘦弱的妈妈围住。
今天的小桐树,已经不是以前妈妈抱在怀里呵护的小桐树了。
“妈,我爱你。”
妈妈僵住了。几秒后,她摇了摇身体,抬抬肩膀。
“啜,你这样子,我怎样煮饭啊?去,去,去跟我开饭。” 妈妈将挂在身上的小桐甩掉。
那天小桐也很想这样甩掉从身后抱着她的妃莉。
但是,她没有。
那天早上,她接到菲立蒲的短讯。
(你快要飞了,我倒数着你离开的日子,祝福和伤痛交织着。接下来的日子,我们不能再像现在般,天天见面,天天作伴了。你可以在你离开前,让我好好的见一见你,让我永远记得你的脸吗?今晚九点,在你家外的公园,秋千上等。)
小桐怀着忐忑怯喜的心情赴约。她望着满天的星光,吹着冷风,摇着温暖的感觉,期待着菲立蒲出现的那一刻。
可是,出现的却是妃莉。
妃莉从背后抱着她。在她耳边说:
“桐,我一直以来都想对你说,我很喜欢你。我喜欢你,已经超出我所想像般。每一次你在我身边,我都很开心,很安定,那种快乐,胜过任何人给我的感觉。现在,你要走了,我恐怕以后没有什么机会留在你身边多一秒钟了。我会很想你很想你的。小桐,我真的很喜欢你!”
小桐僵住了,她的心冰冻了一大半。妃莉在她鬓旁吐出的气息让她起了疙瘩。她颤抖着,很想大大力的将妃莉甩开。
但是,她想了几秒,还是没有这么做。
“妃莉,我也很喜欢你,我很感激你这些年来为我做过的一切,那份感激让我不想伤害你。但是,这些日子,以你对我的了解,我相信,你很清楚,我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喜欢些什么吧。我们还年轻,在我们的前方还有很长的路要我们去走,我们接下来还会遇见许多许多的人。我相信,有一天,你会放开对我的这份情感。”
“我知道,你喜欢我哥哥。不然,你也不会赴约。”
小桐不出声了。她知道,安静,是她回答妃莉最好的答案;安静,是她对妃莉利用哥哥的电话骗她出来最好的抗议;安静,是她让妃莉放开抱着她的手最好的方法。
妃莉冷静下来,慢慢地,慢慢地,终于对小桐放开怀抱,转身离开。小桐听见身后妃莉脚步远去的声音,她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滚了下来。
她把脸埋在掌心里,抽泣着。刚过的一秒钟,她得到了一场震惊,也得到了一个明白。震惊,是她没有想到多年来妃莉对她的好,已经变成了一种执着的情感。明白,是她终于看清了,她期待的感情其实是个漂亮的泡泡。
她叫妃莉放开自己的同时,她也在告诉自己,是时候将菲立蒲放开。
菲立蒲那里会喜欢他?她自卑的想。不,也许他不讨厌她,也许他对她有好感,但是,绝对不是她想像的那样。一直以来,是她为自己对菲立蒲制造许多幻想。刚刚过的那一秒钟,她让妃莉看清事实,同时也揭穿了一直以来自己欺骗自己的感觉和自己对自己所说的一切“假如”。
她将手机里,早上“菲立蒲”寄给她的短讯删除掉。
妃莉和她,她和菲立蒲;是时候在出国前,将这个未萌芽的情感埋在生她养她的这片国土里。
也许假以时日,当他们再重逢时,她会像患了失忆症般,特地将回忆空白一大段,只保留回彼此以前快乐的时光,说声哈罗,然后谈起往时开心的点点滴滴。
她也很想回到小时候,学着走路的她跌倒了,抱着妈妈的腿哭,妈妈一把将她拥在怀里。那时后,有爸爸在身旁的妈妈,眉头还没有被压下来,妈妈还是很温柔很美丽。
现在,她只能仰望着十二楼的窗。天色渐渐昏暗,虽然组屋里家家户户亮起灯火,但是那盏从厨房的窗口里透出的灯光在小桐眼里显得特别明亮,比被高楼挡住的月色更耀眼。厨房旁边的那扇窗,那扇属于她的窗,曾经深夜不打佯;如今紧紧关着,一片漆黑,显得有点寂寞阑珊。她把妃莉送她的电话和那株干枯了的玫瑰留在房间的抽屉里。她知道,她以后会有点想念它们。
她只能以这样的角度来告别这个哺育她长大的家。这个家,在这热带雨林般高楼四立的城市里沾不上一点光,然而却给了她所有的养分,供她高飞的养分。
一辆德士在她身边停下。
“林小桐小姐?”
“是,我是林小桐。”
小桐上了德士。原来再高、再坚强的桐树,在离开自己的根,变成一片叶子后,才得以飞离这热带雨林,飞向更远的地方。